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的独立意见 开创独董【2019】07 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部分募 投项目投资结构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内容如下: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项目建 设需要,不会对项目最终用途以及目的发生变化,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 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对募投 项目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 结构。 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马莉黛、丁明虎、许柳雄、王建文 日期:2019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