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内容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新租赁准则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不调 整可比期间信息,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马莉黛、许柳雄、王建文、王昭 日期: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