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电力: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公告2022-03-31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公告编号:2022-012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 3 月 29 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 9 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
账款坏账核销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基本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对部分应收账款予以核销。截
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拟核销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债务人名称 账面原值 坏账准备 核销原因
应收
四川大雁微电子有限公司 541,331.24 541,331.24 债务人宣告破产
账款
合计 541,331.24 541,331.24
上述应收账款账龄较长,公司长期追收无果;同时,欠款单位已
被法院宣告破产,且其现有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已实质产生坏
账损失。
二、本次应收账款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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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对本次拟核销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本次核销
对公司当期利润没有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核销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
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本次核销能够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
真实可靠,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
《关于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情况的专
项审核报告》(XYZH/2022CDAA90012),认为公司对以上应收账款
的财务核销符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印发中
央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5﹞
67 号)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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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关
于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情况的专项审
核报告》(XYZH/2022CDAA90012)。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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