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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星电力: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3-31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作为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和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

监督作用,忠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3 月 12 日,公司原独立董事陈宏先生、何云先生、吴开

超先生因任期届满六年提出辞职。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股东大会

选举我们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我们当选以前,由原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我们均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熟悉上市公司运作知识,具有良好的

职业素养,在各自的专业领域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和在公司任职情况

    1.现任独立董事

    唐国琼,女,1963 年 5 月生,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曾

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系主任、教

授。2021 年 5 月 11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吴越,男,1966 年 10 月生,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西

南政法大学经济贸易法学院教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1 / 10
2021 年 5 月 11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委员。

     盛毅,男,1956 年 10 月生,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四川

省社会科学院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副院长,现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研究员。2021 年 5 月 11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召集

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离任独立董事

     陈宏,男,1956 年 9 月生,通信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曾任电

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主任,现任电子科技大学经济

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5 年 2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公司独

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何云,男,1967 年 9 月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会计学)博

士。曾任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现任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教授。

2015 年 2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吴开超,男,1963 年 5 月生,政治经济学研究生学历,博士。

曾任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副院长,现任西南财经大学经济

学院教授。2015 年 2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在其他单
任职人员
                其他单位名称        位担任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姓名
                                      职务
           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
                                    教授        1999 年 7 月 9 日
 陈宏      学院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21 年 6 月 4 日   2024 年 6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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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         教授        2005 年 10 月 21 日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
                                  独立董事      2018 年 1 月 25 日    2021 年 1 月 24 日
         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南天城建(集团)股
                                    董事        2018 年 3 月 23 日    2021 年 3 月 22 日
         份有限公司
何云     新疆派特罗尔能源服务股
                                    独立董事    2018 年 8 月 27 日    2021 年 8 月 26 日
         份有限公司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
                                    独立董事    2020 年 5 月 14 日    2023 年 5 月 13 日
         有限公司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
                                    独立董事    2020 年 6 月 21 日    2023 年 6 月 20 日
         司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教授        2006 年 12 月 30 日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
                                    独立董事    2018 年 9 月 18 日    2021 年 8 月 25 日
         限公司
吴开超   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
                                    独立董事    2018 年 7 月 15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份有限公司
         四川邻水农村商业银行股
                                    独立董事    2018 年 9 月 19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份有限公司
         西南财经大学               教授        2009 年 12 月 1 日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
                                    独立董事    2019 年 12 月 27 日   2022 年 12 月 26 日
         限公司
唐国琼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 4 月 17 日    2021 年 5 月 20 日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
                                    独立董事    2019 年 6 月 11 日    2022 年 6 月 10 日
         有限公司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 11 月 4 日    2023 年 2 月 28 日
         西南财经大学               教授        2006 年 9 月 1 日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
         司(原“成都三泰控股集团   独立董事    2015 年 7 月 22 日    2021 年 4 月 9 日
         股份有限公司”)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
                                    独立董事    2015 年 4 月 13 日    2021 年 5 月 13 日
吴越     司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
                                    独立董事    2015 年 5 月 15 日    2021 年 5 月 26 日
         限公司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
                                    独立董事    2020 年 5 月 13 日    2023 年 5 月 12 日
         司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 6 月 18 日    2024 年 6 月 17 日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研究员      2016 年 10 月 12 日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
                                    独立董事    2014 年 12 月 30 日   2022 年 4 月 7 日
         司
盛毅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
                                    独立董事    2017 年 1 月 18 日    2023 年 4 月 22 日
         限公司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    2018 年 11 月 9 日    2024 年 11 月 8 日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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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
                                      独立董事     2019 年 11 月 29 日     2022 年 11 月 28 日
             司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我们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规定,我们及相关亲属均不在公司持有股份或享有权益,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及 2 次股东大会,我们
 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无缺席情况。对高管薪酬、
 补选董事候选人、购买责任险、关联交易、利润分配、会计政策变更、
 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
 以严谨的态度审议所有议案,客观公正地进行表决,全部投出了赞成
 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我们还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并
 与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进行了交流。报告期内,我们出席会议情
 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本年应参     亲自出
           加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亲自参加会议         加次数     席次数
唐国琼        7         6         1           0            否               1              0

 吴越         7         7         0           0            否               1              1

 盛毅         7         7         0           0            否               1              1

 陈宏         3         3         0           0            否               1              1

 何云         3         3         0           0            否               1              1

吴开超        3         3         0           0            否               1              1

         (二)在各专门委员会中履行职责情况


                                          4 / 10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

门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我们

在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任职,并结合各自的专业特长,

分别担任上述专门委员会的召集人。报告期内,我们根据《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集召开相关专门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10 次会议。我们审议了财务报告、会计政策

变更、日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对年审会计师事

务所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了督促和评估,向董事会提出了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建议。

    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3 次会议。我们对拟聘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

事建议及非独立董事建议人选的任职资格和职业素养进行了审查,向

董事会提出了提名建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我们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制度适用范围内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履职能力和履职效果进行了评议。

    (三)到公司实地调研情况

    我们通过到公司办公场所查阅资料、与管理人员座谈等方式,了

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重要投资项

目建设推进情况等。我们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就

公司面临的同网同价、电力体制改革等形势进行了分析与交流,发挥

专业所长建言献策,为公司改革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始终积极配合、全力支持我们的工作。公司董事会其他成员、

监事、经营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等与我们保持密切沟通,使我们能

                               5 / 10
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动态。会议召开前,公司精心准备会议材料,

并及时送达,便于我们提前了解审议事项的背景并做出公正的判断。

公司还灵活采取“现场+视频+电子签名”的方式召开会议,有利于我们

与其他参会人员的充分交流,实现线上秒速签署决议和意见,帮助我

们依法高效履行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关联交易。一是公司和

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购电、售电业务;二是关联方为公司提供金融

服务。我们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购

售电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经营业绩

的提高,价格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定价标准,是公允

的。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明确、公允,有利于优化公司财

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方回避

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经我们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没有

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

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

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募集资金的行为。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6 / 10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国

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的副总经理具备担任上

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未发现其有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

禁入处罚且期限未满的情况,我们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董事会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我们对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

薪酬考核情况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符

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考核结果客观、

公正。相关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经审查,报告期内公司发布的 2020 年度、2021 年半年度业绩快

报公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披露的定期报告不

存在较大差异。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该事务所具有为公司提供年

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续聘该事务所有利于外部审计

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不会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健全了

                             7 / 10
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连续多年进行了现金分红。报告

期内,公司派发现金红利 2,107.16 万元。我们认为,公司重视对股东

的合理回报,利润分配方案在保障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的

同时,又兼顾了投资者对公司持续发展的期望,能切实维护广大投资

者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不存在承诺事项,也不存在承诺延续至本

报告期尚未履行完毕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不存在更正和补

充公告的情形。公司 2020-2021 年度信息披露工作再获上海证券交易所

最好等级 A 级评价。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

控制制度已基本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较为完善

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规范有序开展。截至本

报告披露日,我们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和

重要缺陷。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规

范、高效、科学决策,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下属战略、审计、提

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遵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

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作用,为董

                               8 / 10
事会有效履职提供有力支持。

    四、总体评价

    2021 年,我们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投入足够的

时间和精力,注重关注国家政策和行业环境变化,深入了解公司经营

与发展情况,利用自身专业所长,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

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推动公司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2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实守信、忠实勤勉的原则,加强法律法

规的学习,提高履职尽责能力,为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以下无正文)




                             9 / 10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唐国琼                   吴 越                      盛 毅

                                                        2022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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