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电力: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3-31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作为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和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
监督作用,忠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3 月 12 日,公司原独立董事陈宏先生、何云先生、吴开
超先生因任期届满六年提出辞职。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股东大会
选举我们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我们当选以前,由原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我们均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熟悉上市公司运作知识,具有良好的
职业素养,在各自的专业领域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和在公司任职情况
1.现任独立董事
唐国琼,女,1963 年 5 月生,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曾
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系主任、教
授。2021 年 5 月 11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吴越,男,1966 年 10 月生,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西
南政法大学经济贸易法学院教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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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5 月 11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委员。
盛毅,男,1956 年 10 月生,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四川
省社会科学院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副院长,现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研究员。2021 年 5 月 11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召集
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离任独立董事
陈宏,男,1956 年 9 月生,通信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曾任电
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主任,现任电子科技大学经济
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5 年 2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公司独
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何云,男,1967 年 9 月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会计学)博
士。曾任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现任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教授。
2015 年 2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吴开超,男,1963 年 5 月生,政治经济学研究生学历,博士。
曾任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副院长,现任西南财经大学经济
学院教授。2015 年 2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在其他单
任职人员
其他单位名称 位担任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姓名
职务
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
教授 1999 年 7 月 9 日
陈宏 学院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21 年 6 月 4 日 2024 年 6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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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 教授 2005 年 10 月 21 日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
独立董事 2018 年 1 月 25 日 2021 年 1 月 24 日
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南天城建(集团)股
董事 2018 年 3 月 23 日 2021 年 3 月 22 日
份有限公司
何云 新疆派特罗尔能源服务股
独立董事 2018 年 8 月 27 日 2021 年 8 月 26 日
份有限公司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
独立董事 2020 年 5 月 14 日 2023 年 5 月 13 日
有限公司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
独立董事 2020 年 6 月 21 日 2023 年 6 月 20 日
司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教授 2006 年 12 月 30 日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
独立董事 2018 年 9 月 18 日 2021 年 8 月 25 日
限公司
吴开超 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
独立董事 2018 年 7 月 15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份有限公司
四川邻水农村商业银行股
独立董事 2018 年 9 月 19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份有限公司
西南财经大学 教授 2009 年 12 月 1 日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
独立董事 2019 年 12 月 27 日 2022 年 12 月 26 日
限公司
唐国琼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 4 月 17 日 2021 年 5 月 20 日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
独立董事 2019 年 6 月 11 日 2022 年 6 月 10 日
有限公司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 11 月 4 日 2023 年 2 月 28 日
西南财经大学 教授 2006 年 9 月 1 日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
司(原“成都三泰控股集团 独立董事 2015 年 7 月 22 日 2021 年 4 月 9 日
股份有限公司”)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
独立董事 2015 年 4 月 13 日 2021 年 5 月 13 日
吴越 司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
独立董事 2015 年 5 月 15 日 2021 年 5 月 26 日
限公司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
独立董事 2020 年 5 月 13 日 2023 年 5 月 12 日
司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 6 月 18 日 2024 年 6 月 17 日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研究员 2016 年 10 月 12 日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
独立董事 2014 年 12 月 30 日 2022 年 4 月 7 日
司
盛毅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
独立董事 2017 年 1 月 18 日 2023 年 4 月 22 日
限公司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 2018 年 11 月 9 日 2024 年 11 月 8 日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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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
独立董事 2019 年 11 月 29 日 2022 年 11 月 28 日
司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我们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规定,我们及相关亲属均不在公司持有股份或享有权益,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及 2 次股东大会,我们
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无缺席情况。对高管薪酬、
补选董事候选人、购买责任险、关联交易、利润分配、会计政策变更、
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
以严谨的态度审议所有议案,客观公正地进行表决,全部投出了赞成
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我们还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并
与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进行了交流。报告期内,我们出席会议情
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本年应参 亲自出
加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亲自参加会议 加次数 席次数
唐国琼 7 6 1 0 否 1 0
吴越 7 7 0 0 否 1 1
盛毅 7 7 0 0 否 1 1
陈宏 3 3 0 0 否 1 1
何云 3 3 0 0 否 1 1
吴开超 3 3 0 0 否 1 1
(二)在各专门委员会中履行职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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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
门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我们
在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任职,并结合各自的专业特长,
分别担任上述专门委员会的召集人。报告期内,我们根据《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集召开相关专门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10 次会议。我们审议了财务报告、会计政策
变更、日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对年审会计师事
务所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了督促和评估,向董事会提出了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建议。
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3 次会议。我们对拟聘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
事建议及非独立董事建议人选的任职资格和职业素养进行了审查,向
董事会提出了提名建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我们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制度适用范围内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履职能力和履职效果进行了评议。
(三)到公司实地调研情况
我们通过到公司办公场所查阅资料、与管理人员座谈等方式,了
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重要投资项
目建设推进情况等。我们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就
公司面临的同网同价、电力体制改革等形势进行了分析与交流,发挥
专业所长建言献策,为公司改革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始终积极配合、全力支持我们的工作。公司董事会其他成员、
监事、经营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等与我们保持密切沟通,使我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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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动态。会议召开前,公司精心准备会议材料,
并及时送达,便于我们提前了解审议事项的背景并做出公正的判断。
公司还灵活采取“现场+视频+电子签名”的方式召开会议,有利于我们
与其他参会人员的充分交流,实现线上秒速签署决议和意见,帮助我
们依法高效履行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关联交易。一是公司和
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购电、售电业务;二是关联方为公司提供金融
服务。我们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购
售电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经营业绩
的提高,价格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定价标准,是公允
的。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明确、公允,有利于优化公司财
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方回避
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经我们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没有
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
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
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募集资金的行为。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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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国
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的副总经理具备担任上
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未发现其有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
禁入处罚且期限未满的情况,我们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董事会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我们对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
薪酬考核情况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符
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考核结果客观、
公正。相关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经审查,报告期内公司发布的 2020 年度、2021 年半年度业绩快
报公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披露的定期报告不
存在较大差异。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该事务所具有为公司提供年
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续聘该事务所有利于外部审计
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不会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健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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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连续多年进行了现金分红。报告
期内,公司派发现金红利 2,107.16 万元。我们认为,公司重视对股东
的合理回报,利润分配方案在保障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的
同时,又兼顾了投资者对公司持续发展的期望,能切实维护广大投资
者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不存在承诺事项,也不存在承诺延续至本
报告期尚未履行完毕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不存在更正和补
充公告的情形。公司 2020-2021 年度信息披露工作再获上海证券交易所
最好等级 A 级评价。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
控制制度已基本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较为完善
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规范有序开展。截至本
报告披露日,我们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和
重要缺陷。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规
范、高效、科学决策,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下属战略、审计、提
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遵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
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作用,为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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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有效履职提供有力支持。
四、总体评价
2021 年,我们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投入足够的
时间和精力,注重关注国家政策和行业环境变化,深入了解公司经营
与发展情况,利用自身专业所长,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
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推动公司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2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实守信、忠实勤勉的原则,加强法律法
规的学习,提高履职尽责能力,为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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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唐国琼 吴 越 盛 毅
2022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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