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电力: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23年度购电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01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预计 2023 年度购电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预计 2023 年度购电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
议,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预计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预计向国网四川省电力
公司购买电力 44 亿千瓦时,预计金额(不含税、基金和附加)
144,070.80 万元;上述购电包括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与公司及子公司
在彼此供区内发生的电费金额。
我们认为,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有利于
公司的发展和经营业绩的提高,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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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预计 2023 年度购电日常
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唐国琼 吴 越 盛 毅
2023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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