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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重庆路桥: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20-06-10  

						证券代码:600106      证券简称:重庆路桥   公告编号:2020-022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
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648 号)(以下
简称“问询函”),现就《问询函》中的有关问题回复并公告如下:
    一、关于持续盈利能力。年报显示,公司所属石板坡长江大桥收
费期限已于2016年12月31日到期,石门嘉陵江大桥收费期限也将于
2021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路桥业务2019年收入与上年基本持平,主
营业务萎缩的状态未能得到改善。此外,公司于2020年5月30日披露
了《关于资产回购的公告》,重庆市长寿区政府拟回购公司所属长寿
湖高速公路的经营权等,本次回购后,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将继续下
降。请公司结合报告期路桥业务的发展态势补充披露后续的经营方向
和经营计划,并说明公司未来将采取何种方式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回复:
    公司拥有重庆市主城区嘉陵江石门大桥、嘉华嘉陵江大桥的特许
经营权。虽然收入固化,但收益稳定,有较好的现金流,有利于公司

                                                         -1-
以各种灵活的方式投资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开展工程承包业务。
未来,公司仍坚持以基础设施项目经营管理为主、工程承包为辅的经
营策略,并适时扩展经营范围介入其他行业,分散公司业务相对集中
的风险,推动公司成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的综合服务
商。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融资功能,多渠道、多方式筹集资金,以项目
投资业务拉动工程施工业务,加快发展速度、促进公司转型。近年来,
公司一直在道路桥梁及城市基础设施领域寻求优良的投资标的,以增
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2020年5月,公司与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
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进一步加强双方在市政基础设施、绿
化、管网等领域的长期合作。另外,公司将继续同相关部门加强合作,
跟踪项目,包括收购已建成的路桥类资产和新建的路桥类项目及其他
城市服务类商业基础设施相关行业项目,以培养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关于分季度数据。年报显示,公司 2019 年四个季度营业收
入基本持平,但归母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以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均有
较大差异,尤其第四季度的归母净利润 1970 万,扣非后净利润 391
万,均远低于前三季度,第四季度经营现金流-3.38 亿,扣除与金科
房地产的往来款后,四个季度的现金流量仍差异较大。请公司结合业
务模式,说明各季度营业收入相对平稳的情况下,归母净利润、扣非
后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出现较大差异的原因和合
理性。
    公司回复:
    公司是从事城市路桥经营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及投资为一体的股
份制综合企业,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嘉陵江石门大桥(路桥收费
业务)、嘉华嘉陵江大桥(BOT投资建设项目)的经营和维护。所属

                                                        -2-
路桥委托收费业务和BOT投资建设业务收益稳定,基本不受宏观环境
影响。
     2019年公司各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5,923.71   5,933.00      5,937.92     6,118.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825.72   9,693.39      5,527.02     1,970.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4,813.89   7,973.02      4,353.50      390.68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256.18   9,751.28      6,225.68   -33,760.29

     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较高,主要系股票投资的公允价值较2018年末大幅上涨,导
致第一季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金额达到2,245.26万元,高于另外三个
季度。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其他季度,主要系
本季度收回上年度应收路桥经营收入的收款时间性差异所致。
     第二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达到四个季度的峰值,主要系(1)公司第二季度收回重庆
银行股息红利2,638.63万元;(2)石板坡长江大桥收费权置换工作
完成,公司确认相应的资产处置收益499.48万元;(3)路桥经营收
入的收款时间性差异冲减坏账准备所致。第二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较第一季度减少,主要系路桥经营收入的收款时间性差异
所致。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第二季度减少
4,166.38 万 元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较 第 二 季 度 减 少
3,619.52万元,主要系(1)第三季度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下降;(2)第三季度无较大金额的股息红利投资收益;(3)路桥
经营收入的收款时间性差异导致坏账准备增加所致。第三季度经营活
                                                                         -3-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第二季度减少3,525.60万元,主要系路桥经
营收入的收款时间性差异所致。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第三季度减少
3,556.88万元,扣非后净利润较第三季度减少3,962.82万元,主要系
第四季度计提金科房地产合作保证金和长寿湖旅游高速公路减值账
准备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第三季度减少33,985.97万元,主要系第四季度支付金科房地产合作
保证金所致,若扣除4亿元金科房地产合作保证金的影响其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239.71万元与第三季度基本持平。
    公司认为2019年各季度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的差异与实际经营情况相符,相关变动正常且合理。
    三、关于现金流。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到的现金 4.1 亿,较 18 年增长 13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
额 6.19 亿,同比增长 198.60%,主要系本年收回部分金融资产投资
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出 10.81 亿,同比增长 308.30%,主要
系本期归还到期借款所致。请公司补充披露:
    (1)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大幅增长且
远高于本年度营业收入的原因。
    公司回复: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嘉陵江石门大桥路桥收费、嘉华嘉陵江大桥
BOT项目和长寿湖旅游高速公路BOT项目。2018年度、2019年度公司营
业收入分别为2.40亿和2.39亿,两年基本持平,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74亿元和4.11亿元,与当年营业收入金额存在较
大差异,主要原因系应收账款余额变动引起。其中2018年度应收账款
期末账面余额较期初账面余额增加1.37亿元,2019年度应收账款期末

                                                       -4-
账面余额较期初账面余额减少1.01亿元,两年应收账款变动差异合计
为2.38亿元,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两年变动金额基本持
平。
    (2)本期归还借款和收回金融资产投资的具体情况。
    公司回复:
    2019 年度公司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共计 22.72 亿元,分别为归
还建设银行项目贷款 0.28 亿元,归还工商银行项目贷款 1.34 亿元和
流动资金贷款 15 亿元,归还农商行贷款 0.1 亿元,归还广发银行流
动资金贷款 6 亿元,公司借款均按期归还。
    2019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9 亿,较上年
同比增长 198.6%,主要系公司本年收回恒瑞 4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本金及剩余收益 7.65 亿元,收回股票投资本金及收益 0.34 亿元,收
回基金投资本息 0.37 亿元所致。
    四、关于投资收益。年报显示,公司 2019 年投资收益 1.97 亿,
其中金融产品相关的投资收益为 8080 万元,净利润为 2.5 亿,近
年来公司投资收益占净利润比重一直较大。请公司补充披露:(1)投
资收益金额持续较大的原因和合理性;(2)投资收益尤其是金融产
品相关的投资收益的可持续性,并充分提示风险。
    公司回复:
    (一)公司投资收益金额持续较大的原因和合理性
    公司 2019 年度投资净收益金额为 1.97 亿元,其中按权益法核算
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为 1.17 亿元,系按持股比例确认对联营企业重
庆渝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涪公司)的投资收益;投资信
托产品取得信托收益 0.39 亿元;投资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重庆银行)取得现金股利 0.26 亿元,投资股票基金等交易性金

                                                        -5-
融资产的收益为 0.15 亿元。
    公司投资的渝涪公司主要从事渝涪高速公路经营管理,渝涪高速
公路属于国高网沪渝高速的一部分,是通往三峡库区和渝东地区的重
要路段,连接着已通车和即将通车的多条高速公路,在重庆市高速公
路网络中具有重要地位;重庆银行主要经营各类存款、贷款、结算服
务、金融租赁及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服务,其业务主要集中于重
庆市,并覆盖四川、陕西和贵州等部分地区,依托区位优势,已成为
西部地区综合实力领先的城商行,成为区域内小微业务先行者。渝涪
公司、重庆银行 2019 年主要财务数据和关键业务指标如下: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每股收益
被投资企业
             (亿元)     (亿元)       (亿元)    (亿元)       (元)
重庆渝涪高
速公路有限      90.45      42.12        8.41       3.54          --
公司
重庆银行股
             5,012.32     386.14      117.91      43.22        1.25
份有限公司
    根据会计政策, 公司对联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在取得
长期股权投资后,应按投资比例享有的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损益的份
额确认投资收益;对于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
利时确认投资收益。公司对投资收益的确认和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是正常且合理的。
    (二)投资收益尤其是金融产品相关的投资收益的可持续性,并
充分提示风险
    公司投资收益的主要来源系对渝涪公司和重庆银行的投资;2020
年2月15日,交通部发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公路车辆
通行费的通知》,免收疫情防控期间车辆通行费,该项政策虽对渝涪
公司2020年收入造成一定影响,但从长远看,渝涪公司享有自2003

                                                             -6-
年9月30日起至2033年9月29日止渝涪高速公路30年期特许经营权,经
营业务比较稳定;重庆银行在內地城商行中处于一定领先地位,综合
实力不断增强,近年业绩稳定增长,因此公司对渝涪公司和重庆银行
的投资收益具有一定可持续性。
    鉴于投资收益占当年净利润的比例较大,如果受宏观经济环境因
素、企业内部投资决策机制、投资项目经营状况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波动的影响,企业投资收益将面临一定的波动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五、关于工程项目业务。公司 2018 年工程项目营业收入 291 万,
同比增长 100%;2019 年工程项目营业收入 86 万,同比下降 70.34%。
请公司补充披露:
    (1)报告期工程项目业务的主要内容。
    公司回复:
    2019年度7月,公司与渝涪公司分别签订了《重庆渝涪高速公路
G50江北至长寿湖桃花段道路大修委托代建合同》和《长寿湖桃花道
口改造及人行天桥委托代建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协助渝涪公司为重
庆渝涪高速公路G50江北至长寿湖桃花段道路大修和长寿湖桃花道口
改造及人行天桥项目进行施工代建管理,项目总投资分别为1.6亿元
和0.8亿元,合同代建管理费金额分别为189.66万元和59.95万元。报
告期内公司收到代建管理费91.45万元。
    (2)当初开展工程项目业务的原因,并结合该业务的发展情况
说明未来对该业务的发展战略和计划。
    公司回复:
    公司是从事城市路桥经营管理及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综合企业,
公司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7-
资质。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开展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业务,后因为市
场竞争激烈,该业务拓展放缓,未来公司会继续拓展工程项目的施工
承包业务,以作为路桥收费业务的补充。
    六、关于存贷款情况。年报显示,公司期末货币资金7.47亿,短
期借款余额8.02亿,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2.48亿,长期借款
余额14.58亿,报告期公司财务费用1.09亿,占公司归母净利润的43.6
 。请公司补充披露:
    (1)结合行业经营特点和公司业务模式,说明公司货币资金及
有息债务结构的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公司是从事城市路桥经营管理及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综合企业,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公司在路桥收费业务固
化,且收费经营权将陆续到期的前提下,积极探索 BOT 模式投资建设
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先后以 BOT 模式投资承建了建设了嘉华嘉陵江大
桥和长寿湖旅游高速公路、重庆江北滨江路、茶园通江大道、凤中路
拓宽改造项目和无锡行政中心等项目。近年来,在原有投资项目投入
营运和承包工程完工后,公司一直在寻求新的投资项目和工程建设项
目,如渝涪公司的股权并购,重庆市内跨江大桥等市政桥梁的 PPP 项
目等,这些项目虽然因故中止或未能中标,但都表明了公司坚持发展
的积极态度。
    由于实施施工承包业务需要保持较高的资金流动性,加上市场竞
争激烈,项目总投资金额较大,而且投标时通常都要求提供总投资一
定比例的资金证明,公司为了抓住投资机遇,同时也为了避免出现投
资机会时临时融资的不确定性,公司在货币资金较充裕的情况下保持
了相对较大的融资余额。在暂时未能确定投资项目的情况下,公司将

                                                       -8-
部分自有资金进行了短期运用,以最大限度增加资金的使用效益。
    公司认为在货币资金较充裕的情况下仍然保持较大的融资余额
是为了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也符合大型路桥项目投资额较大的行业
特点,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2)新增短期借款的时间、金额、利率、主要条款以及资金用
途等,并说明相关债务偿付资金安排以及是否存在债务风险。
    公司回复:
    2019 年 2 月,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朝天门支
行签订借款金额为 6 亿元的备用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不超过 9 个月,
主要用于置换到期借款的本息,借款利率按当期 LPR 基础利率调增利
差 47.5BP 执行,按月结息,到期一次还本,担保方式为信用。截至
2019 年度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已归还上述借款,不存在债务
偿还风险。
    2019 年 3 月,公司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借款
金额为 2 亿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期限 1 年,主要用于置换到
期借款的本息,借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上浮 30%执行,按
月结息,到期一次还本,担保方式为信用。截至 2019 年度财务报表
批准报出日,该笔借款尚未到期。鉴于公司拥有二桥稳定充裕的现金
流及流动性较好的金融资产,公司认为能够满足到期银行债务的足额
偿付。
    2019 年 12 月,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借款
总额为 6 亿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不超过 1 个月,主要用
于置换到期借款的本息,借款利率按当期 LPR 基础利率执行,到期一
次还本付息,担保方式为定期存单质押。截至 2019 年度财务报表批
准报出日,公司已归还上述借款,不存在债务偿还风险。

                                                         -9-
    2019 年 12 月,公司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借
款总额为 6 亿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期限 1 年,主要用于置换
到期借款的本息,借款利率按当期 LPR 基础利率执行,到期一次还本
付息,担保方式为定期存单质押。截至 2019 年度财务报表批准报出
日,该笔短期借款尚未到期。鉴于该笔贷款为低风险的全额存单质押,
不存在债务偿还风险。
    (3)公司货币资金中有6.1亿元受限,系以一年内到期的定期存
款为公司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请公司披露该部分货币资金质押担保的
贷款银行和获得的贷款额度,以及公司以货币资金质押获取贷款的原
因和合理性。
    公司回复:
    2019 年 12 月,公司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借
款总额为 6 亿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期限 1 年,主要用于置换
到期借款的本息,借款利率按当期 LPR 基础利率执行,到期一次还本
付息,担保方式为 6.1 亿元定期存单质押。
    公司是从事城市路桥经营管理及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综合企业,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公司在路桥收费业务固
化,且收费经营权将陆续到期的前提下,公司一直在寻求新的投资项
目和工程建设项目。由于实施施工承包业务需要保持较高的资金流动
性,加上市场竞争激烈,项目总投资金额较大,而且投标时通常都要
求提供总投资一定比例的资金证明,同时也为了保留现有融资规模及
用途,最大限度保证充足资金,便于公司更好的抓住投资机遇,故公
司以短期货币资金质押获取该笔贷款是合情合理的。
    七、关于关联银行存贷款业务。年报显示,2019年度公司在关联
方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和重庆三峡银行均有存款业务,全年单日最

                                                       -10-
高存款余额为8.6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
    (1)近三年公司在合肥科农行和三峡银行的日均存款余额和日
均借款余额。
    公司回复:
    公司近三年在合肥科农行和三峡银行的存款业务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合肥科农行       日均存款余额     63,298.16      16,256.26      26,091.59
  三峡银行        日均存款余额      2,182.09        6,371.79      2,121.47
    近三年公司在上述两家银行未开展贷款业务。
    (2)公司在合肥科农行和三峡银行的存款期限、余额和贷款期
限、余额、存贷款利率等情况。
    公司回复:
    2019 年度公司在合肥科农行和三峡银行的存款业务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年末存款余额 累计存款利息收入     存款利率        存款期限
                                               人民银行存款基
合肥科农行           548.77          848.80    准利率上浮 50%
                                                                  活期
                                               人民银行存款基
 三峡银行             98.44           42.94    准利率上浮 50%
                                                                  活期
    2019 年度,公司在上述两家银行未开展贷款业务。
    (3)结合与该两家银行开展存款业务往来的商业背景及具体合
同条款,说明存放资金是否受公司自主支配、相关存款存放于关联银
行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公司回复:
    公司为了充分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水平,始终遵循市场“公开、
公正、公平”的原则,在保证资金安全性及流动性的前提下,选择收
益较高的银行开展业务合作。经与多家银行洽谈,公司在合肥科农行

                                                                   -11-
和三峡银行争取到了较为优惠的市场价格,并进一步开展了相关存款
业务,该业务为活期存款业务,资金是公司能够完全自主灵活支配的。
    公司认为在上述银行存放资金是合规、合法、合理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0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