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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重庆路桥: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质押公告2021-11-11  

                        证券代码:600106      证券简称:重庆路桥    公告编号:2021-010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东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国信)
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84,651,1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8937%。
本次股份质押后,同方国信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中用于质押登记的股份
数为 184,646,000 股(含本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99.9972%,
占公司总股本的 13.8933%。
     同方国信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重庆信托)、重庆信托设立并自主管理的信托计划-兴国 1 号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合计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98,092,318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29.9536%。本次股份质押后,同方国信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有本公司股票中用于质押登记的股份数为 184,646,000 股(含本
次),占其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46.3827%,占公司总股本的
13.8933%。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接到公司股东同方国信函告,该公司
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将持有的我公司 184,646,000 股股份质押给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重庆分行”,
                                                          -1-
              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0-025”《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质
              押公告》)作为担保的流动资金贷款已归还全部本金及利息,贷款合
              同已履行完毕。同方国信根据其经营安排,向民生银行重庆分行重新
              申请了流动资金贷款(到期日为 2022 年 6 月 2 日),新贷款项下仍以
              该公司持有的我公司 184,646,000 股股份作为质押担保(质押到期日
              为 2022 年 6 月 2 日,以实际质押登记解除日为准)。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限售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股东    是否为控                     股(如是,          是否补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本次质押股数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名称    股股东                       注明限售类          充质押      日             日
                                                                                                                   比例     比例        用途
                                            型)
                                                                                                 中国民生
   同方                                                               2020 年 11     2022 年 6   银行股份                             偿还债
           否(注)      184,646,000           否            否                                                  99.9972    13.8933
   国信                                                               月 30 日       月2日       有限公司                               务
                                                                                                 重庆分行

   合计                  184,646,000                                                                             99.9972    13.8933


                       注:同方国信持有本公司股份 184,651,1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8937%,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同方国信和公司第一大股东重庆信托
              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398,092,318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9.9536%,构成了对公司的控制。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
              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
              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持股比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前累计质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未质押股
                            例
                                      押数量            量             比例        比例      份中限售         份中冻结     份中限售   份中冻结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同方国信   184,651,147    13.8937       0           184,646,000      99.9972     13.8933         0               0            0          0

重庆信托   198,800,171    14.9583       0               0               0            0           0               0            0          0




                                                                                                                         -2-
重庆信托
-兴国 1
号集合资   14,641,000    1.1016    0       0            0        0          0        0      0    0
金信托计
划

合计       398,092,318   29.9536   0   184,646,000   46.3827   13.8933      0        0      0    0

                    4.根据本次质押合同约定,当出质股票的市值跌至预设价值以下
              时,质权人有权要求同方国信追加保证金或增加质押股票数量。鉴于
              同方国信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本次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
              内。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1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