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2019-08-3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8
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财政部于 2019年5月发布了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要求在
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企业对2019年1 月1 日之
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准则的规定进行
追溯调整。
财政部于 2018 年12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金融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 号),对金融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于2019年5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
则的金融企业应当按照《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结合财会〔2019〕
6号通知的格式对金融企业专用项目之外的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
应调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对公司期初财务
数据无影响。
(二)公司按照《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8〕36 号)、《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要求对本年度财务
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此项变更对公司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无
影响。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