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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金证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9年次级债券(第一期)2021年付息公告2021-06-17  

                        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21-51
债券代码:151742       债券简称:19 国金 C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9 年次级债券
                   (第一期)2021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1 年 6 月 23 日

     债券付息日:2021 年 6 月 24 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9 年次级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支付自 2020 年 6

月 24 日至 2021 年 6 月 23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还本付息工作的顺

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9 年次

级债券(第一期)

    (二)债券简称:19 国金 C1

    (三)债券代码:151742

    (四)发行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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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发行总额:人民币 10 亿元

    (六)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

    (七)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4.60%,存续期内固定

不变。

    (八)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9 年 6 月

24 日至 2022 年 6 月 23 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2 年

每年的 6 月 24 日(如付息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兑付情况

    (一)本年度计息期限:2020 年 6 月 24 日至 2021 年 6 月 23 日,

逾期部分不另计利息。

    (二)票面利率及兑付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

为 4.60%,每手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46.00 元(含

税)。

    (三)债权登记日:2021 年 6 月 23 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期

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四)债券付息日:2021 年 6 月 24 日。

    三、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

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

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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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

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

本期兑付、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

算系统将债券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

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本金及利

息。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

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本期债券发行人已在本期债券

募集说明书中对上述规定予以明确说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

税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

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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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 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网点一

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网点

    6、本期债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各付息网点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二)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2018 年 11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

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

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

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五、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联系人:刘科、吴韩

    联系电话:028-86690136、86699546

    (二)受托管理人: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免税商务大厦 32 楼

    联系人:刘莉萍

    联系电话:0755-2533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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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14 楼

联系人:冯天骄

联系电话:021-68606283



投资者可以到下列互联网网址专区查阅本付息公告:

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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