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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征电气:独立董事关于审议201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3-02-06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审议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针对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等有关事项,我们对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
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切实可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保持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公司董事会会议表决
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关于《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汇添富基金之附条件生效的以现金
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协议》
   我们经审阅该协议条款,认为无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定价公允,条款
设置合理合法,公司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签订该协议。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晓登               刘宗义             石校瑜




                                                         2013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