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是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提出的,拟聘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规定,董事会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选举李勇为董事长、聘任朱洪彬为总经理、聘任周联俊为 常务副总经理,聘任陈磊为副总经理、聘任马滨岚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铁军 龚经治 毛家仁 2013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