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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征电气:关于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公告2013-09-26  

						证券代码:600112          证券简称:长征电气         公告编号:临 2013-054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结合出售资产的市场价值以及与交易对方充
        分协商,将公司 55 户应收款项,账面余额 2140.37 万元的债权(截止
        于 2013 年 8 月 31 日),以 15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常州南部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南部投资”);将公司 98 户应收款项,账面余额 2765.10
        万元的债权(截止于 2013 年 8 月 31 日),以 1900 万元转让给张孝中。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为了盘活历年来经营过程中沉淀下来的债权资产,2013 年 9 月 26 日,贵州
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2013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公司结合出售资产的市场价
值以及与交易对方充分协商,将公司 55 户应收款项,账面余额 2140.37 万元的
债权(截止于 2013 年 8 月 31 日),以 15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常州南部投资有限
公司;拟将公司 98 户应收款项,账面余额 2765.10 万元的债权(截止于 2013
年 8 月 31 日),以 1900 万元转让给张孝中,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债权转
让相关事宜。
    2013 年 9 月 23 日,公司分别与南部投资和张孝中签署了《长征电气部分债
权资产买断处置协议书》,将相关债权分别以 1500 万元和 1900 万元转让给南部
投资和张孝中。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南部投资
    1、南部投资成立于 2009 年 8 月,注册地为常州市,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为樊寅,公司控股股东为上海南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部投资
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南部投资主要从事资产管理,对外投资及投资咨询业务。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2992.18 万元,净资产为 1999.48 万元。
   (二)张孝中
    1、张孝中,男,中国人,大专学历,2007 年至今担任江苏中海置业发展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置业”)法定代表人,同时为中海置业控股股东,张孝
中和中海置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
    2、中海置业成立于 2007 年 12 月,注册地为扬中市,注册资本为 6000 万元,
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16323.09 万元,净资产为 8492.49 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此次出售给南部投资的公司 55 户应收款项,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的账面余额为 2444.08 万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为 1194.40 万元,账面净
值为 1249.68 万元,截至 2013 年 8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账面余额为 2140.37
万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为 1177.17 万元,账面净值为 963.20 万元。
    此次出售给张孝中的公司 98 户应收款项,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的账面余额为 2787.00 万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为 1705.26 万元,账面净值为
1081.74 万元,截至 2013 年 8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账面余额为 2765.10 万元,
已计提的坏账准备为 1696.68 元万元,账面净值为 1068.42 万元。
    以上标的债权不存在抵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
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常州南部投资有限公司和张孝中
   (二)交易价格
    甲方 55 户应收款项,总计 2140.37 万元,以 1500 万元作价转让给南部投资。
甲方 98 户应收款项,总计 2765.10 万元的债权,以 19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孝
中。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
    协议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南部投资支付甲方 80%的价款,即 1200 万元,下
欠 300 万元;协议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张孝中支付甲方 80%的价款,即 1520 万
元,下欠 380 万元。余额乙方确保在 2014 年 12 月 31 日前付清。
   (四)协议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
    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公司签章,并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挪用(或拒不支付乙方)债务人直接支付到甲方账上的款项,每逾
期一天,则支付乙方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2、乙方不按期支付甲方款项,则按日支付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五、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完成后不会出现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
况,出售债权的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的日常运营。


    六、出售债权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债权,旨在盘活历年来经营过程中沉淀下来的债权资产,控制公司
债权的风险,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和有关财务指标,同时保障公司尽快获得
现金流入,资产结构和质量将得到优化,有利于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有利
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交易标的债权的转让价格超出标的债权账面净值 1368.38 万元,将计入
公司收益。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