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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征电气:“11长征债”付息公告2013-11-10  

						证券代码:600112     证券简称:长征电气       公告编号:2013-065

债券代码:123008      债券简称:11长征债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1长征债”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由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11年11月16
日发行的2011年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
券”)将于2013年11月18日开始支付自2012年11月16日至2013年11月15日期
间的利息。根据《2011 年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1年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11长征债(123008)
    3、发行人: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人民币4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公司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295号”
文核准发行
    7、债券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年利率9.00%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9、计息期限:自2011年11月16日至2014年11月15日
    10、付息债权登记日:2012年至2013年每年11月16日之前的第1个工作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债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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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付息日:2012年至2013年每年的11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2、兑付日:2014年11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3、信用级别: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
AA。
    14、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1年12月0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
    15、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16、本期债券二级市场现券交易实行T+1日逐笔全额结算,即当日买入
债券的投资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下一交易日
日终交收成功的债券登记至投资者帐户。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2011年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
本期债券“11长征债”的票面利率为9.00%。每手“11长征债”面值1000元
派发利息为90元(含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兑息日
    1、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2013年11月15日。
    2、本次兑息日:2013年11月18日。
    3、本次付息债券最后交易日:2013年11月14日。最后交易日买入并在
权益登记日日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投资者享有本期债券利息权益,权益登记日和除息日当天买入的投资者不
享有兑息权。


    四、本次付息办法
    1、本公司已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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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
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
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
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2、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
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五、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
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本期
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
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构一次性扣
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兑付机构。


       六、本期债券付息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武汉路临1号
    法定代表人:李勇
    联系人:俞男
    联系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武汉路路长征工业园
    联系电话:0852-8620788
    传真:0852-8654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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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563000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联系人:魏文娟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4层
   联系电话(010)57631234
   传真:(010)88091495
   邮编:100033
    (三)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联系人:徐瑛
   联系电话:(021)68870114
   邮政编码:200120


   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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