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针对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意思表示真实。公司 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属合理、合法的经营行为,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 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有利于保持双方 之间长期的合作关系,实现优势互补,取长补短,有利于公司生产经 营的发展。该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 了回避。 独立董事(签字): 李铁军 龚经治 毛家仁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