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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成控股: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工作报告2014-04-26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13 年度履职情况工作报告


董事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关于做好上
市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
则》的要求,201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 本着为股东和公司董事
会负责的精神,履行了以下工作: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由三
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占两人,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2/3。公司独
立董事李铁军先生为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
业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司
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2013 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具体如下:
    2013 年 1 月 6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于在遵义召开会议。听取了公司财务部
门负责人关于 201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并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2012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就审计工作安排
进行协商。
    于 2013 年 2 月 1 日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形成书面意见“会议同意
年审会计师的初步意见,要求公司财务部门在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后,根
据年审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对财务报表进行完善后尽快编制完成财务会计报
告。”。
    2013 年 2 月 6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召开会议认真审议了拟提交董事
会审议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及相关材料。
    2013 年 6 月 17 日,召开会议审议了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及相关材料。
    2013 年 7 月 16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召开会议认真审议了拟提交董
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及相关材
料。
    三、 审计委员会 2013 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期
间,勤勉尽责,独立性强,专业水准和人员素质较高,按计划完成了对本公司的各
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因此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作为公司 2013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
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要求审计中,特别关注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是否有所变更,内部控制是否有效,关联交易是否公允,有无
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计提各项准备及损失核销是否充分,督促会计
师事务所在约定的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2、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在瑞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其审计工作进行了
督促,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3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聘请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注册会计师签名确认的《审计报
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司 2013 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
责任。
    3、指导公司内部审计
    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审计部就 2013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实施进行了沟
通,并严格按照监管当局的要求指出了内部审计重点关注的内容和方面,审议通
过了公司《内部审计报告》。
    4、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内部控制的稽核监督机构,积极推动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按照有利于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原则,通过查阅资
料,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内部控制环境、经营风险、内部控制活动及检查
监督情况,指导内控实施小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配套指引,汇总、整理内
部控制缺陷,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制定内控缺陷整改方案,监督和检
查内部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并对每次检查对象和内容进行评价,提出
改进建议和处理意见,确保内部控制的贯彻实施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014 年,审计委员会将依照《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
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充分发挥审计委员
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签字:
    李铁军                 毛家仁                  朱洪彬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