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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成控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5-21  

						证券代码:600112      证券简称:天成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14—025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2014年4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014年5月20日上午9: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贵州省遵义市武汉路临1号长征电气工业园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采用现场记名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李勇先生;
    6.股权登记日
    2014年5月16日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合计2人,代表股份数111,498,810股,占公

司总股份数的21.90%。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
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陈磊先生出席了本次年度股东
大会;公司财务负责人马滨岚女士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通过现场记名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其
中议案八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在审议该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一)审议《公司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498,81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100%;反对0股, 弃权0

股。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二)审议《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498,81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100%;反对0股, 弃权0

股。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三)审议《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498,81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100%;反对0股, 弃权0

股。
       (报告正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四)审议《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1,498,81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1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五)审议《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509,204,84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0.05 元(含税),本次分配派发现金红利 2,546,024.23 元,占公
司 2013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4.98%。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监管规定及指引精神,体现了公
司加强对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也有利于公司的健康、持续
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1,498,81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1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六)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提供审计服务,公司拟向其支付 2013 年度
年报审计费用 80 万元(包括子公司),同意支付其 2013 年度内控审计费用 40
万元,并由公司承担审计期间审计人员的差旅费。

      表决结果:同意 111,498,81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1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七)审议《公司 2014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在 2014 年对本公司控股的 3 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
超过 42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用于控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5.41% (按公司 201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1,186,010,717.77 元计)。
       本公司 2014 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情况如下:
                                                                公司拟提供
                            注册资本 公司直接(间 2013 年度资
 序号       公司名称                                            担保额度(万
                            (万元) 接)持股比例   产负债率
                                                                   元)
         贵州长征电气有
  1                          11400         100%        51.62%        25000
         限公司
         贵州长征中压开
  2                         10200          100%         72.26%      2000
         关设备有限公司
         北海银河开关设
  3                         10000          100%         45.14%      15000
         备有限公司
合计                                                                42000

      上述控股子公司在向银行申请和使用授信,向供应商采购货物及对外投标
时,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
同约定。

      表决结果:同意 111,498,81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1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详见 2014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公司临 2014-019 号公告)
       (八)审议《公司2014年度为关联企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在2014年度,继续为广西银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和威海银河长征
风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和使用授信提供担保30000万元,其中广
西风电10000万元,威海风电20000万元。
       公司拟为参股企业香港长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和使用授信
提供担保 10000 万元。
       本次担保由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100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1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详见 2014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公司临 2014-020 号公告)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指派熊杰和甘婕伽律师予以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
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