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关联企业提供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本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为关联企业银河投资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以下独 立意见: 1.我们独立、公正地审阅公司对关联企业提供担保这一事项,认 为此次担保合法合规; 2.我们认为董事会所审议的对关联企业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此次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 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 : 龚经治 毛家仁 李铁军 2014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