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审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意提名王国生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第六届董事会聘任隋海峰、黄巨芳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程序和聘任 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铁军 毛家仁 张仁 2015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