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天成控股: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2015-08-31  

						       股票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天成控股        编号:临2015—048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及其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为 488,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拟全部投资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基于移动互联的小微金融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488,000           488,000
                      合计                                488,000           488,000



         假设前提:
         1、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于 2015 年 10 月底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为假设
     估计,最终以经证监会核准发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该假设影响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
         2、根据《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0,000 万股(含 40,000 万股)。若公司股票在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另根据《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的公告》,本次利润分配以 2015 年 7 月 10 日为股权登记
     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05 元(含税),除权(除息)日及现金红利
     发放日为 2015 年 7 月 13 日,共计派发股利 2,546,024.23 元。
         考虑本次利润分配情况,由于每股现金股利影响很小,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将不做发行价格的调整,即仍为
     12.20 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 40,000 万股(含 40,000 万股),拟募集资金不超
    过 488,000 万元人民币(未考虑发行费用影响)。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
    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上限。
         3、在预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且未考虑发行
    费用)、利润分配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2015 年末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2014 年年末数值加上 201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及募集资金总额(未扣除发行费用),并扣除了 2014 年度分红金额(2,546,024.23
    元)。不考虑除上述因素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4、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
    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5、2014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5,911,194.89
    元。考虑到公司业绩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以及业务发展状况等因素影响,2015
    年公司整体收益情况较难预测,因此假设 2015 年度净利润在 2014 年度净利润的
    基础上按照 0%、10%、20%的业绩增幅分别测算。该假设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
    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
    赔偿责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建设期间股东回报主要通过现有
    主营业务实现。发行即期由于投资项目尚未建成,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
    情况下,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存在摊薄的风险。
         基于上述假设和前提,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
    影响对比如下:
                                        2014 年度               2015 年度/2015.12.31
               项目
                                       /2014.12.31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股)         509,204,846        509,204,846       909,204,846
假设情形 1:2015 年净利润与 2014 年净利润一致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5,911,194.89      15,911,194.89     15,911,194.89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元)     1,267,641,913.04 1,281,007,083.70 6,161,007,083.70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312             0.0312              0.027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8%           1.25%               0.76%
假设情形 2:2015 年净利润较 2014 年净利润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5,911,194.89      17,502,314.38     17,502,314.38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元)     1,267,641,913.04 1,282,598,203.19 6,162,598,203.19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312             0.0344              0.03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8%           1.37%               0.84%
假设情形 3:2015 年净利润较 2014 年净利润增长 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5,911,194.89      19,093,433.87   19,093,433.87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元)     1,267,641,913.04 1,284,189,322.68 6,164,189,322.68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312            0.0375          0.033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8%           1.50%          0.91%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规模及净资产规模将会相应增加。由于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可能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得以体现,本次募集
    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
    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保证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的措施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
    非公开发行方案,并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88,000 万元(含 488,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基于移动互联的
    小微金融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一)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具有较强的必要性,公司将严格有效使用
          公司目前正力图产业转型,进入基于移动互联的小微金融服务产业符合公
    司的发展战略,能为公司带来可持续发展;小微企业现存的金融环境急需改善,
    庞大的数量级带来了新机会,公司尽快开启小微金融服务平台建设,能够抓住机
    遇、建立先发优势;进军基于移动互联的小微金融行业能够充分发挥公司现有互
    联网金融业务基础,未来实现业务延伸;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特性决定了需要参与
    者具备充足资金作为后盾。
          (二)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措施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要
    求,公司制定和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
    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
投资项目,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
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主要措施如下:
     1、公司应采取在银行设立账户存储募集资金的方式对募集资金实行存放,
包括尚未投入使用的资金、按计划分批投入暂时闲置的资金、项目剩余资金等,
均必须存放在该账户中,以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公司认为募集资金的数额较大,
并且结合投资项目的信贷安排,确有必要在一家以上银行开设帐户的,应设立专
门台帐记录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2、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必须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资项目、投资
金额和投入时间来使用。专款专用,不准挪做他用,也不允许被任何公司股东挪
用或占用。
     4、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包括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必须严格按
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凡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
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按流转程序逐级审批,经公司有关负责人签字批
准后,由出纳予以付款。
     5、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
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实际管理
与使用情况。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者监事会可以聘请
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并承担必要的费用。


     四、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措施
     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长期来看能够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但
短期来看,如果公司不能快速提高盈利能力,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大幅提升后每
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一定的摊薄风险。为了有效防范此类风险,公
司拟通过以下措施增厚未来收益,提升股东回报:
     1、巩固现有主业的基础上谋求战略转型
     在进一步巩固电气设备产业的基础上,把互联网金融作为公司未来的战略
发展方向,通过参与全国各地智慧城市建设、为市民提供便民支付和互联网金融
服务,建设基于移动互联的小微金融服务平台,谋求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取得跨越
式发展,同时积极推进资源整合,把资源能源开发作为公司的盈利增长点,提升
公司的综合实力,努力提高公司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及竞争力。
     2、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严格的论证与分析,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募集
的资金用于基于移动互联的小微金融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
设和实施,能够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
力,为股东创造价值。同时,公司的资本实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资产负债率将
有所降低,有利于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也为公司后续业务开拓提供良
好的保障。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推进募投
项目的顺利建设,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
     3、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在募集资金到账后的 1 个月内将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监管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必须严格履行申请和
审批手续。
     4、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
     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
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
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
东的回报。
     5、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合理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
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
供制度保障。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