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成控股: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厂房暨关联交易公告2016-10-19
证券代码:600112 证券简称:天成控股 公告编号:2016-058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厂房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近日,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海银河开关
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并经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董事意见,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
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6 年 10 月 18 日,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
河生物”、“甲方”)与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开关”、“乙方”)
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银河生物拟将位于北海市西藏路 11 号北海银河软件
科技园 3 幢、4 幢、5 幢共 3 栋工业厂房及厂房所在宗地中的 50947.87 平方米土
地(房屋建筑面积合计 7919.36 平方米,房产证号为北房权证(2015)字第 029710
号、北房权证(2015)字第 029711 号、北房权证(2015)字第 029713 号;土地
面积 50947.87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为北国用(2015)第 B77087 号)转让给
银河开关。上述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产权转让价格以截至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转
让价格合计为 4,730.1529 万元。
本次交易双方为银河生物和银河开关,公司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银河集团”)持有银河生物 47.79%的股权;银河集团同时持有公
司 18.34%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银河开关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
构成了关联交易,并已经通过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
联董事司徒功云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
见和独立董事意见,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由于本次交易金额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唐新林
注册地址:北海市西藏路银河软件科技园专家创业区1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09,991.1762万元
成立日期:1993年6月20日
统一信用代码:9145050019935485XA
经营范围:肿瘤免疫治疗、细胞治疗及存储、基因检测、药物筛选、抗体平
台、个体化治疗、移动医疗等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类技术的研发以及相关技
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对生物生化制品、生物药物、癌症疫苗、诊断试
剂、医疗器械生产、研发项目的投资,对高科技项目投资、管理及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变压器设备、电子元器件、电力系统自动化软件设备及高低压开关设备
的开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科技产品开发,
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
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国家实行核定
公司经营的商品除外),开展本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三来一补”业
务,自有房地产经营管理(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股权结构:
潘琦
52.27%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47.79%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2015年度及2016半年度财务状况:
单位:元
2016年6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项目
(未审计) (已审计)
资产总额 2,729,761,337.02 2,699,834,217.60
所有者权益总额 2,022,137,719.44 2,012,807,611.98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项目
(未审计) (已审计)
营业收入 530,111,456.88 832,355,954.15
净利润 6,468,638.00 102,514,788.16
(三)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双方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银河开关和银河生物,公司控股股东银河
集团持有银河生物47.79%的股权;银河集团同时持有本公司18.34%的股权,本公
司与银河生物同为受银河集团控制的子公司,符合《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
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1、位于广西北海市西藏路 11 号北海银河软件科技园 3 幢、4 幢、5 幢共 3
栋建筑面积合计 7919.36 平方米的工业厂房。标的厂房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 建筑面 建成 装修及维护情
坐落 产权证 用途
号 积(㎡) 年份 况
北海市西藏路 檐高约 7.8 米,
北房权证
11 号北海银河 2005 工业 钢结构标准厂
1 (2015)字第 2840.96
软件科技园 3 年 厂房 房,楼地面为水
029710 号
幢 泥砂浆喷漆,天
北海市西藏路 棚为工字钢屋
北房权证
11 号北海银河 2005 工业 架,彩钢板屋
2 (2015)字第 2840.96
软件科技园 4 年 厂房 面,四周为 1m
029711 号
幢 砖墙,其余墙体
为彩钢板,卷闸
北海市西藏路 门,水管、电线
北房权证
11 号北海银河 2005 工业 明装,维护情况
3 (2015)字第 2237.44
软件科技园 5 年 厂房 较好。目前作为
029713 号
幢 工业厂房,正常
使用。
小
- - 7919.36 - - -
计
2、标的厂房所在宗地中的 50947.87 平方米科教用地土地使用权,标的土地
使用权所在宗地情况如下表:
地类 使用
序 土地面 终止日
坐落 产权证 地号 图号 (用 权类
号 积(㎡) 期
途) 型
北国用
北海市北
(2015 45050200 475.40 2051 年
海大道 237813 科教用
1 )第 2008GB01 -557.6 出让 8 月 10
北、西藏 .8 地
B77087 689 0 日
路以西
号
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
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形。
(二)标的账面价值及评估价值
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
格)受委托对上述标的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大学评估〔2016〕NN0004号评估报
告。评估结论为:本公司评估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规及资产评估操作
规范要求,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必要的产权查验、实地察看与核对,进行了必要的
市场调查和交易价格的比较,以及其他有必要实施的资产评估程序。经评估,位
于广西北海市西藏路11号北海银河软件科技园3幢、4幢、5幢共3栋建筑面积合计
7919.36平方米工业厂房及面积50947.87平方米科教用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资
产的工业厂房及科教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4,730.1529万元。
表: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万元
项目名称 账面原值 折旧 账面净值 评估价值 增减率
房屋 2251.42 918.6 1332.82 1373.25 3.03%
土地 2869.36 664.59 2204.77 3356.9 52.26%
合计 5120.78 1583.19 3537.59 4730.15 33.71%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原则为,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出具的
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最终标的资产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成交金额
根据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大学评估
〔2016〕NN0004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标的资产评估值为
人民币 4,730.1529 万元(大写:肆仟柒佰叁拾万零壹仟伍佰贰拾玖元整),参考
评估值,双方商定本次甲方拟向乙方转让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 4,730.1529
万元(大写:肆仟柒佰叁拾万零壹仟伍佰贰拾玖元整)。
(二)支付安排
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银河开关应不晚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将全
部认购款划入保荐机构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所专门开立的账户之日起 20 个工
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将全部资产转让价款支付至银河生物指定账户。
(三)合同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
本协议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成立并
于以下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 本次资产转让事项及相关协议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乙方股东决定通
过,且经天成控股董事会审议通过;
2.天成控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在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应竭力配合完成或促使完成上述条件,任何一方不得
从事任何妨碍或限制本条所规定条件满足的行为。
(四)资产交割及过渡期安排
双方同意,标的资产应自本协议由双方签署完毕且本协议生效,乙方支付完
转让款后 60 个工作日内完成交割。
六、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银河开关为扩大生产经营向银河生物购买土地使用权及
厂房,此次购买的土地使用权及厂房将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智能
固体绝缘开关柜产业化项目”的实施用地。本次成交金额合理,遵循公平、合理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与银河生物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638.89万元;其中代收代付水电费金额为101.08万元;销售或采购材料金额为
522.81万元;办公场所租赁金额为15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本次
交易的相关议案内容,并发表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
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备查文件
1.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4. 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5.资产转让协议;
6.资产评估报告书;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