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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成控股:独立董事关于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11-08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审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
届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换届及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意提名王国生、周联俊、黄巨芳和陈磊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铁军、毛家仁和张仁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
    2、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
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执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同
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
控审计机构。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对各议案的表决
结果。同意将有关内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李铁军             毛家仁             张仁


                                                 2016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