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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成: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7-20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 天成             公告编号:临 2022—095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本次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对关
联人形成重大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业务经营需
要,公司控股孙公司迪康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康电气”)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与广西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交通”)签署了《广西机械
工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第一期高低压柜设备采购项目合同》(一标段)
(以下简称“《一标段采购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智能交通向迪康电气采购高
低压柜相关货物,价款暂定为 8,404,118 元(最终价款根据实际购买数量进行确
定和结算);与广西机械工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机械院”)签
署了《广西机械工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第一期高低压柜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二、三、四标段)(以下简称“《二、三、四标段采购合同》”),根据合同
约定,广西机械院向迪康电气采购高低压柜相关货物,价款暂定为 34,665,882
元(最终价款根据实际购买数量进行确定和结算)。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的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
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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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
易事项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一大股东广
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
    (三)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
                                   2022年度预计                       上年实际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与关联人累计已发
                                       金额                           发生金额
                                                    生的交易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   广西机械工业研究
                                    3,300.00           0.00             0.00
 产品、商品     院有限责任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广西机械工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498502066Q
    法定代表人:王吉才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智能消费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及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工业自
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包装专用设备制造;交通安全专用设备制造;工程技术与
设计服务;工业与专业设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推广和应用
服务;科技会展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工业清洁服务;装卸搬运;包装服
务;节能、环保、生态保护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
包;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电子产品、工程材料的开发、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西机械院的 100%控股股东为广西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机械院与
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为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是
公司的关联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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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广西机械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备较好的履约能
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本公司的独立经营不受影响。


    (2)广西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589827202C
    法定代表人:李霞
    注册资本:110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发电业务、输
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
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网络设备销售;光通信
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
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
理除外);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国内贸易
代理;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智能交通的 100%控股股东为广西机械院,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铁路发展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为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智能交通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本公司的独立经营不受影响。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关于《一标段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方):广西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供货方):迪康电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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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合同标的及总价款
    合同标的情况及计价表(相关商业信息应甲方要求不进行公示)。合同总价
暂定为人民币 8,404,118.00 元(含增值税税率 13%)。本次采购签订的合同为固
定单价合同,最终总价款由采购人根据实际购买数量进行确定和结算,但货物单
价保持不变。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增值税税收政策调整税率的,以现合同
的不含税价按新税率计算含税价进行结算。
    第二条 质量要求
    2.1.1 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性能,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的不合理危险,有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甲方图纸技术要求的应符合该标准及要求;
    2.1.2 符合产品说明、实物样品、包装上标注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且有
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
    2.1.3 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满足合同约定的性能要
求,并配合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产品抽样送检工作。
    2.1.4 乙方所供货物,必须符合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的技术和使用要求及
甲方的要求,并且货物的最终验收结果要以甲方和本项目指挥部的最终抽检报告
及验收结果为准。
    第三条 其他
    本合同经合同各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
合同专用章后,并经乙方控股股东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决策审批
程序通过之日起生效。


    2、关于《二、三、四标段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方):广西机械工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供货方):迪康电气有限公司
    第一条 合同标的及总价款
    合同标的情况及计价表(相关商业信息应甲方要求不进行公示)。合同总价
暂定为人民币 34,665,882.00 元(含增值税税率 13%)。本次采购签订的合同为
固定单价合同,最终总价款由采购人根据实际购买数量进行确定和结算,但货物
单价保持不变。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增值税税收政策调整税率的,以现合

                                   4
同的不含税价按新税率计算含税价进行结算。
    第二条 质量要求
    2.1.1 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性能,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的不合理危险,有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甲方图纸技术要求的应符合该标准及要求;
    2.1.2 符合产品说明、实物样品、包装上标注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且有
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
    2.1.3 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满足合同约定的性能要
求,并配合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产品抽样送检工作。
    2.1.4 乙方所供货物,必须符合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的技术和使用要求及
甲方的要求,并且货物的最终验收结果要以甲方和本项目指挥部的最终抽检报告
及验收结果为准。
    第三条 其他
    本合同经合同各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
合同专用章后,并经乙方控股股东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决策审批
程序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
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
正的原则签订合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属于子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有利于子公司的业务发展。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遵循自愿、平等、
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形
成重大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六、备查文件
    1、2022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5
2、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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