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天成: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2-11-15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1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提高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心
和担当精神,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
造性,确保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章程》规
定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为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

    1.3 薪酬的确定充分结合岗位价值、个人能力、责任、风险
等因素,并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司长远利益原则:应与公司持
续健康发展目标相符,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促进公司可持续
发展;(二)责、权、利对等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
大小及责、权、利相结合等因素确定薪酬标准;(三)竞争性原
则:注重收入市场化,制定合理的薪资结构,保持公司薪酬的吸
引力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吸引人才;(四)效益挂钩原则:
绩效薪酬与岗位职责目标完成情况挂钩,与公司经营业绩、年度
考核结果、行为规范等相结合。

    1.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制定薪酬计划或方
案。负责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并对其进行
年度绩效考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向董事会提
出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奖励和惩罚建议,由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 薪酬、津贴的构成和标准

    2.1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
    2.2 年度基本薪酬为岗位基本报酬,见下表:
         职      位                   年度基本薪酬

         总 经 理                         40 万元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30 万元
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
    2.2.1 一人多岗、兼岗,以其最高职位或最高薪酬职位确定
基本薪酬,不领取多岗、兼岗薪酬。

    2.2.2 董事会正式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自聘任之日起,按照
本制度规定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按公司制定的其他
员工薪酬制度或规定执行。

    2.3 因公司经营发展的特别需要,选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时,
其薪酬可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市场化薪酬水平合理
制定单独的薪酬计划或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2.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
立专项奖励或惩罚计划或方案,报董事会批准,作为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的补充。

    2.5 高级管理人员在本薪酬制度之外,享有社会保险、公积
金、交通通讯补助、误餐补助、劳保福利费等正常员工福利。

    2.6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次年初,结合个人年度工作
表现、岗位履职完成度、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等开展绩效考核
工作,根据考核结果向董事会提交绩效薪酬奖惩预案,经董事会
审议后执行。

                      第三章 薪酬的发放

    3.1 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获得的薪酬、奖励、津贴等均含
税,公司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公积金等应由个
人承担缴纳的各项费用。
    3.2 基本薪酬每月固定发放 1/12。

    3.3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提交的年度绩效薪酬奖
惩方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发放。

    3.4 任职期间,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可视实际情况不予发放
全部或部分尚未支付的年度薪酬或绩效薪酬:(一)严重违反公
司规章制度的;(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三)涉嫌犯罪的;
(四)公司认定的其他重大情形。

                      第四章 附则

    4.1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最新发布的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4.2 本制度是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的基本制度,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本管理制度框架内制定具
体实施细则,作为本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具体实施细则经董事
会审批后执行。

    4.3 公司人力资源部为绩效薪酬考核的配合部门,负责薪酬
考核的统计、文档管理等工作。

    4.4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自通过之日起实施,原《高
管人员年薪制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