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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成:总经理议事规则2023-04-29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的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经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

聘。公司总经理主持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

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领导能力,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

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

悉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应符合《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

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第六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不超过 6 名,经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

聘任或解聘。

    第七条 非董事总经理可以列席董事会议。

    第八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

的具体程序和办法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解聘总经理或总经理因故辞职离任前,董事会应对其任

期内经营状况进行离任审计。

    第十条 总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总经理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三章 总经理职责

    第十二条 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维护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权,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正确处理所有者、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关系;

    (二)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听取意见,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不得越权行使职责;

    (三)组织公司各方面的力量,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各

项生产经营经济指标,推进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保证各项工作任务

和生产经营经济指标的完成;
    (四)注重分析研究市场信息,组织研究开发新产品,增强企业

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

    (五)组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六)采取切实措施,推进本公司的技术进步和本公司的现代化

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

    (七)在职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洽谈事务。

       第十三条 总经理应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加强对员工的培

训和教育,注重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员工的劳动素质和政治素质,

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逐步改善员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注重员工

身心健康,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四条 总经理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

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

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

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

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

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总经理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四章 总经理权限

    第十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

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 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与管理等工作,

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总经理授权及经理办公会的安排,分管

公司相关产业、机构及经营环节的具体事务工作。

    第十七条 董事会对总经理的授权:

    (一)风险投资

    1、法律、法规允许的对证券、期货、期权、外汇及投资基金;

    2、法律、法规允许的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可以运用公司资产对上述风险投资进行投资,

授权额度上限为公司最近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

    (二)非风险投资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可

以运用公司资产对本条规定的风险投资以外的项目进行投资,上述非

风险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授权额度上限为公司最近年度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

                         第五章 副总经理

    第十八条 公司根据需要设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

    第十九条 公司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报董事会聘任;

    第二十条 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副总经理主要职权:

    (一)参与总经理主持的公司总体工作规划和目标的制定,积极

提出建设性建议和意见,当好总经理的助手;受总经理委托分管部门

的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在职权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

    (二)根据公司总体规划和目标,制定分管工作的计划,保证公

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协助总经理对下属各职能部门实施完成工作计划进度和履

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检查和考核;

    (四)协助总经理定期做好下属部门管理人员的考核、教育和思

想工作及奖惩事宜;

    (五)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受总经理委托代行总经理部分或全部职权。

    第二十一条 非董事的公司副总经理必要时可列席董事会议。

              第六章 总经理工作机构及工作程序

    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讨论有关公司经营、管理、战略、

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各部门、各下属公司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参

加,公司总经理视需要可决定公司本部以及控股公司有关负责人参加。

    第二十三条 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程序:

    (一)投资项目工作程序:

    总经理主持实施企业的投资计划。在确定投资项目时,应建立可

行性研究制度,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应将项目可行性报告等有关资料,

提交公司审议并提出意见,经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投资项目

的实施,应确定项目执行人和项目监督人,执行和跟踪检查项目实施

情况;项目完成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审计。

    (二)人事管理工作程序:

    总经理在任免公司部门负责人时,应事先由公司人事部门进行考

察,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任免。

    (三)财务管理工作程序:

    重要财务支出,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批

准;日常的费用支出,由使用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

    (四)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程序:
    公司的工程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总经理应积极组织有关部

门制定工程招标文件,组织专家对各投标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评估,

确定投标单位,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依照严格的工作程序实施招标;招

标工作结束后,与中标单位签订详细的工程施工合同,并责成有关部

门或专人配合工程监理公司对工程进行跟踪管理和监督,定期向总经

理汇报工程进度和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

工程竣工后,组织有关部门严格按国家规定和工程施工合同进行验收,

并进行工程决算。

    (五)公司对于重大贸易项目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根据具体

情况,参照上述有关程序的内容,制定其工作程序。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及本规则规定与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有冲突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规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