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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峡水利: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25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
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二、《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
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
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计提本次减值准备。
    三、《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损失核销的议案》;
    公司本次资产和事故损失核销,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
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损失核销。
    四、《关于聘请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
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进行公司年度报
表审计、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说明等服务工作。
    五、《关于聘请公司 2019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
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18 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天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