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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峡水利:关于相关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承诺的公告2019-04-04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 2019-014 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长电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电资本)作为信息披露义务
人,与一致行动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和三峡资
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资本)于 2018 年 4 月 3 日签署了《重庆
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
并于同年 4 月 10 日通过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三峡水利或公司)进行了披露。报告书中长电资本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一致
行动人承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并结合三峡水利的发
展及其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增持不低于 100 万股三峡水利股票。
        2019 年 4 月 3 日,公司收到股东长电资本《关于告知增持重庆三峡水利
承诺事项完成情况的函》,获悉自 2018 年 4 月 1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期间,
长电资本的一致行动人长江电力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增持三峡水利
40,507,397 股,占三峡水利股份总额的 4.08%,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376,102,883
元。截至 2019 年 4 月 2 日,长电资本及一致行动人已完成上述增持承诺。
    一、增持承诺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目的:长江电力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看好,
按照相关规定增持三峡水利股份。
    (二)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种类:三峡水利 A 股股份。
    (三)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 100 万股。
    (四)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自 2018 年 4 月 3 日至 2019 年 4 月 2
日。
    (五)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六)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
    二、增持承诺完成情况
    (一)增持主体:长江电力
    (二)增持承诺完成情况
    本次增持承诺完成前,长江电力持有公司股份 119,156,005 股,占公司股
份总额的 12.00%,其一致行动人长电资本持有公司股份 38,914,240 股,占公司
股份总额的 3.92%,三峡资本持有公司股份 40,530,783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4.08%,三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98,601,028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20.00%。
    自 2018 年 4 月 1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期间,长江电力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40,507,397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4.08%,增持价格
区间为 9.01 元/股-9.55 元/股,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 376,102,883 元。至此,
本次增持承诺已完成,长江电力持有公司股份 159,663,402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
的 16.08%,其一致行动人长电资本、三峡资本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及比例不变,
三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39,108,425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24.08%。
    增持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一致行动           本次增持前         一致行动             本次增持后
 人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人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长电资本    38,914,240     3.92%      长电资本    38,914,240       3.92%

长江电力   119,156,005     12.00%     长江电力   159,663,402       16.08%
三峡资本    40,530,783     4.08%      三峡资本    40,530,783       4.08%
  合计     198,601,028     20.00%       合计     239,108,425      24.08%。
    三、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