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重庆三峡 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水利”或“公司”)2014 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指引)》和《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以及中信证券与三峡水利签订的关于保荐工作的协议等文 件的相关约定,就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 现将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三峡水利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以及 201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96 号文核准,公 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3,468,634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55 元,共计募集资金 859,999,990.70 元, 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24,939,999.75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835,059,990.95 元,已由主 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30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股权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1,101,204.52 元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833,958,786.4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 8-6 号)。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项 目 金额(人民币元) 2015 年 1 月 30 日募集资金净额 833,958,786.43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2015 年 1 月 30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1 减:募投项目支出 607,229,117.38 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231,168,489.86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冲减银行手续费) 24,417,351.47 报告期使用金额(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减:募投项目支出 9,690,118.27 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10,320,842.4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冲减银行手续费) 32,430.01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0 其中:用于现金管理金额 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重庆三峡水 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2013 年修订)》, 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 严格按照该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2015 年 2 月 7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民 生银行重庆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募投项目实施单位巫溪县后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后溪河公 司)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支行(以下简称“重庆农商行万州支 行”)及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投项目实施单 位重庆三峡水利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投资公司)及重庆三峡水利 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万州分公司(以下简称:电力投资公司万州分公司)与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及中信证券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用募集资金对两会沱水电站、金盆 水电站和镇泉引水电站的项目主体后溪河公司增加注册资金 47,200 万元,用募 集资金 13,000 万元投入新长滩水电站的项目主体电力投资公司,其中增加注册 资金 3,000 万元,增加资本公积 10,000 万元。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9 日对后溪河 公司增资 23,000 万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 于 2015 年 2 月 1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8-9 号);于 2015 年 2 月 9 日对电力投资公司投入 13,000 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金 3,000 万元,增 2 加资本公积 10,000 万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 其于 2015 年 2 月 1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8-8 号);于 2016 年 1 月 8 日对后溪河公司增资 7,000 万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由其于 2016 年 1 月 1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8-6 号),于 2016 年 7 月 4 日对后溪河公司增资 7,000 万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16 年 7 月 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 健验(2016)8-81 号),于 2017 年 7 月 26 日对后溪河公司增资 5,000 万元,已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出具了 《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8-30 号)。 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 对后溪河公司增资的议案》,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镇泉引水电站部分募集资 金 3,000 万元变更用于金盆水电站。同时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收益 1,500 万元对 后溪河公司进行增资,用于金盆水电站建设。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4 日对后溪河 公司增资 6,700 万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8-9 号)。增资完成后, 公司对后溪河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由 2013 年年度股东大户批准的 4.72 亿元增加 到 4.87 亿元,公司持股比例增加至 99.85%。 报告期协议各方均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序 开户行 账 号 账户余额 备 注 号 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同意,将募集资金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1 693258370 0 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限公司重庆分行 账户已于报告期内完成注销。 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同意,将募集资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2 346200100100021042 0 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司重庆分行 账户已于报告期内完成注销。 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同意,将募集资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 346200100100021163 0 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司重庆分行 账户已于报告期内完成注销。 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同意,将募集资金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 4 2901010120010019595 0 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份有限公司万州支行 账户已于报告期内完成注销。 合计 0 3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不耽误工期,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经按照原 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以专项贷款的形式解决了部分建设资金。根据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2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重庆三峡水利 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 (2015)8-5 号),自 2014 年 4 月 16 日至 2015 年 1 月 30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99,973,699.72 元,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自筹资金 占总投资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实际投入金额 比例(%) 两会沱电站 36,668 5,832.91 15.91 镇泉电站 27,905 2,248.18 8.06 后溪河项目 金盆电站 24,710 1,916.28 7.76 小计 89,283 9,997.37 11.20 新长滩电站 14,282 新长滩项目 小计 14,282 合 计 103,565 9,997.37 9.65 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 人民币 9,997.37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015 年 3 月 2 日,公司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工作,置换金 额为人民币 9,997.37 万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已按核准用途于报告期内使用完毕,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专项 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 息 10,320,842.40 元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在报告 期内注销。 4 (五)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在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临 2015-024 号)。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六)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金盆、镇泉电站延长工期的议案》,拟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后溪河项目中金 盆水电站延长工期 12 个月,镇泉引水电站延长工期 11 个月。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关于金盆、镇泉电站延长工期的公告》(临 2015-060 号)。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新长滩水电站延长工期的议案》,拟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新长滩水电站延长 工期 18 个月。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关于新长滩 水电站延长工期的公告》(临 2016-046 号)。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金盆水电站延长工期和增加投资的议案》,拟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后溪河项 目中金盆水电站延长工期 11 个月。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 布的《关于金盆水电站延长工期和增加投资的公告》(临 2017-022 号)。 1.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本次调整前项目预计 本次调整后项目预计 序号 项目简称 延长期限 建成投产时间 建成投产时间 后溪河项目中的金 1 23个月 2016年5月31日 2018年4月30日 盆水电站 后溪河项目中的镇 2 11个月 2015年9月30日 2016年8月31日 泉引水电站 5 3 新长滩水电站 18个月 2016年10月31日 2018年4月30日 2.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金盆水电站 工期延长的主要原因系:因地质较差,优化大坝工程建设方案,导致大坝 工程开工时间有所推迟;调整后的大坝建设方案较原方案工期延长;隧洞开挖、 初期支护施工因地质较差而难度增加,进度减慢;出现溶洞等特殊地质处理及衬 砌工程量增加等原因,导致工期延长。 (2)镇泉引水电站 工期延长的主要原因系:因地质条件复杂,经充分论证后,改变施工方式 导致电站压力管道下平洞开挖工期延长;为确保运行安全,调整了调压井上游段 引水隧洞衬砌方案,较原方案工期延长。 (3)新长滩水电站 工期延长的主要原因系:因地质复杂,隧洞渗水,导致隧洞开挖工期延长; 为保证电站建设及运行安全,优化了工程建设技术方案,改变了部分施工方式, 较原方案工期延长。 3.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公司延长金盆水电站、镇泉引水电站及新长滩水电站工期,是基于上述电站 由于地质原因而优化建设方案、调整施工方式等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未改 变募投项目的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 对后溪河公司增资的议案》,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镇泉引水电站部分募集资 金 3,000 万元变更用于金盆水电站。同时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收益 1,500 万元对 后溪河公司进行增资,用于金盆水电站建设。变更完成后,金盆水电站募集资金 投资额由 18,200 万元增加至 22,700 万元,自有资金投资额相应减少。除此之外, 金盆水电站的总投资额、主要投资内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等不变。镇泉引水 电站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由 18,000 万元减少至 15,000 万元。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6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对控股子 公司增资的公告》(临 2018-011 号)。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2013 年修订)》等规定 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三峡水利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 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7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3,395.8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01.0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5,840.8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60% 截至期末 项目可 已变更项 累计投入 截至期末 本年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 目,含部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金额与承 投入进度 度实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否发生 资项目 分变更 资总额 入金额 诺投入金 (%)(4) 现的 总额 金额(1) 金额(2) 态日期 效益 重大变 (如有) 额的差额 =(2)/(1) 效益 化 (3)=(2)-(1) 将后溪河项 目中的镇泉 两会沱电站 引水电站部 为 2015 年 6 分募集资金 月 30 日,镇 3,000 万元 泉电站为 后溪河 变更用于金 48,700.00 48,700.00 否 47,200.00 969.01 48,691.92 -8.08 99.98% 2016 年 12 月 (注 5) (注 7) 项目 盆水电站。 (注 4) (注 4) 16 日,金盆 同时将公司 电站为 2018 募集资金专 年 4 月 30 户收益 日。 1,500 万元 对后溪河公 8 司进行增 资,用于金 盆水电站建 设。 新长滩 2018 年 5 月 16 否 13,000.00 13,000.00 13,000.00 0 13,000.00 0.00 100.00% (注 5) (注 6) 否 项目 日 补充流 否 23,195.88 23,195.88 23,195.88 1,032.08 24,148.93 953.05 104.11% — — — 否 动金 84,895.88 84,895.88 合计 83,395.88 2,001.09 85,840.85 944.97 — — — — — (注 4) (注 4) 1、后溪河项目 (1)金盆水电站 工期延长的主要原因系:因地质较差,优化大坝工程建设方案,导致大坝工程开工时间有所推 迟;调整后的大坝建设方案较原方案工期延长;隧洞开挖、初期支护施工因地质较差而难度增 加,进度减慢;出现溶洞等特殊地质处理及衬砌工程量增加等原因,导致工期延长。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2)镇泉引水电站 (分具体募投项目) 工期延长的主要原因系:因地质条件复杂,经充分论证后,改变施工方式导致电站压力管道下 平洞开挖工期延长;为确保运行安全,调整了调压井上游段引水隧洞衬砌方案,较原方案工期 延长。 2、新长滩项目 工期延长的主要原因系:因地质复杂,隧洞渗水,导致隧洞开挖工期延长;为保证电站建设及 运行安全,优化了工程建设技术方案,改变了部分施工方式,较原方案工期延长。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不适用 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后溪河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 日用募集资金 99,973,699.72 元置换预先投入贷款。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9 用闲置募集资金 不适用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详见“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结余账户结余 10,320,842.40 元,主要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形成,已全部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已在报告期内注销。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4: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对后溪河公司增资的议案》,决定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收益 1,500 万元对后溪河公司进行增资,用 于后溪河项目中的金盆水电站建设,因此后溪河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相应增加了 1,500 万元。 注 5:两会沱水电站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进行预转固,2021 年该电站实现售电收入 2,880.53 万元,实现净收益 292.01 万元;镇泉引水电站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进行预转固,2021 年 1-12 月该电站实现售电收入 3,961.77 万元,实现净收益 2,079.47 万元;金盆水电站于 2018 年 4 月 30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进 行预转固,2021 年该电站实现售电收入 2,940.76 万元,实现净收益 916.03 万元;新长滩水电站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进行预转固,2021 年该电站实现售电收 入 2,391.76 万元,实现净收益 1,719.25 万元。 注 6:根据公司《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新长滩项目年设计发电量为 4,222 万千瓦时,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9.62%。新长滩项目 2021 年累计完成发电量为 5,789 万千瓦时,已达到股票预案中设计发电量,根据《关于新长滩水电站经济效益测算的说明》中设计年发电量对应的电价进行测算,新长滩项目已达到预计效益。 注 7:根据公司《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后溪河项目(即两会沱水电站、镇泉引水电站及金盆水电站)年设计发电量为 24,695 万千瓦时,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 率为 8.65%。后溪河项目 2021 年累计完成发电量为 23,705 万千瓦时,未达到预案中设计发电量,根据《关于后溪河水电站经济效益测算的说明》中设计年发电量对应的电价进行 测算,后溪河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 10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叶建中 计玲玲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