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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峡水利: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2-04-28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1 年度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
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规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
审议规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对公司内外部审计、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工作
履行监督及评估职责,有效防范风险,积极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治理水平。现
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汪曦(主任委员,具有专业会计资
格),董事陈丽娟及独立董事王本哲3名成员组成。
    独立董事姚毅因个人原因于2022年10月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第九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上述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同意补选独立董事王本哲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
    上述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委员中独
立董事占多数,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情况
    2021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情况如下:
    1.2021年3月9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
均亲自出席,审阅了由财务审计机构出具初步审计意见的财务会计报表。
    2.2021年3月24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会议,全体委员
均亲自出席,听取了管理层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公司
审计部《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关于财务审计机构从事2020年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公司2020年度
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损失核销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2021年4月22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会议,应到委员
3人,姚毅委员因工作原因委托汪曦主任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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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1年8月4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1年第四次会议,全体委员
均亲自出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关于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5.2021年10月2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1年第五次会议,全体委
员均亲自出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关于重庆两江城市电力
建设有限公司承接相关电力建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2021年11月26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1年第六次会议,全体委
员均亲自出席,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督导公司年度报告审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进行了全程跟踪和督导:
一是确定审计计划,在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场前,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与会计师、公司财务部门及相关人员进行了详细沟通,确定了2020年度财务
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计划;二是审阅财务报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编
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就重点内容和后续审计工作提出了专业建议;三是督促会
计师按时出具审计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续跟踪和掌握审计进展情况,并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四是召开审计沟通
会,与公司独立董事、会计师、公司管理层共同召开专题会议,对公司2020年年
报审计事项以及会计师初步审计意见进行沟通;五是审议年度审计报告,对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同意将经会计师
事务所审定的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六是编制审计总结报告,对会计师事务
所在2020年度审计过程中的执业表现和工作成果进行总结,形成了《关于公司财
务审计机构从事2020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执行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与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所需的独立性和审计业务资质,审计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在审
计服务中, 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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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以及内控情况。
    公司2020年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
了选聘,根据谈判结果,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聘请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该竞争性谈判有效期限为3年,在该有效期内,公司续聘大华可不再进行
竞争性谈判,按公司决策程序续聘。根据上述审议结果,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聘请大华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审核意见。
    (三)有效监督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审计部提交的《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认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能够围绕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发挥内部审计在内部控
制及公司治理、风险预警及防范、提高运作效率及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积极作
用,有效防范风险,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全面完成了年度审计计划,较好地发挥
了内部审计监督作用。同时,针对审计部提出的2021年度审计计划给予了指导和
建议,并督促其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与执行情况、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以及重大决策的执行和推进情况均能够及时掌握,督促公司按照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制度的调整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持续完善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修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2021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继续指
导公司开展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和自评,形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工作
持续保持规范化。
    (四)审核重大关联交易,防范风险
    2021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以及涉及共同投
资、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对交易的公平性、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以及
是否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进行了重点审核,有效防范关
联交易风险,并就关联交易事项向董事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四、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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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继续从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本
着对董事会负责的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制度规章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
项规定,发挥专长,勤勉尽职,以充足的履职时间和精力,对公司内外部审计、
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估,重大关联交易审核,及相关风险管理、协调沟通事项开展
了大量工作,为提升公司质量与规范化运作水平做出了贡献。
    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进一步发挥委员的专业优势,持续深入了
解和掌握公司经营发展和内部控制情况,加强与内部审计人员、外部审计机构及
公司经营层的协调和沟通,强化指导与监督,提升审核决策效率,促进公司持续、
健康、规范发展。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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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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