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水利: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8-18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 2022-047 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发出。2022 年 8 月 16 日,会议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 99 号
升伟晶石公元 11 栋 4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5 人,亲自
出席会议监事 4 人,监事会主席张娜因工作原因委托监事胡月代为行使表决权。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推
选监事陈涛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
有关要求,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 15 号,并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
大影响,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 2022-048 号)。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
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
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回避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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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 2022 年半年度的经营管
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
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回避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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