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图高科: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7-04-15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Hongtu High Technology Co.,Ltd.
600122
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一七年四月
宏图高科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2017 年 4 月 21 日(星期五)14:00
二、会议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68号703号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18日(星期二)
五、会议登记时间:2017年4月19日(星期三)10:00~11:30,14:00~
16:30
六、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七、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召开,介绍股东及其他出席人情况
(二)董事会秘书宣读大会纪律与表决方式
(三)主持人宣布股东及股东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四)董事会秘书宣读议案
1、《宏图高科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宏图高科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分案》;
3、《宏图高科 2016 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宏图高科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宏图高科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关于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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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7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9、《关于 2017 年继续为鸿国集团等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宣读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
(六)股东发言
(七)主持人提名,会议选举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八)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九)统计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的结果
(十)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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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场纪律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次大会的会议纪律。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
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与服务工作,协调相关事项
的处理。
三、经公司审核后符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条件的股东(含股东代
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出席人员方可出席本次会议;
公司有权拒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士进入会场。会议期间,与会者必须遵
守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保持会场安静,对干扰股东大会秩序、
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务组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建议权、表决权;未
通过股东资格审查或在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后进入会场的股东,不具
有本次现场会议的表决权,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五、股东发言顺序按照所持表决权的大小依次进行。股东发言范
围应与本次大会审议的议题或公司经营、管理、发展有关,发言内容
须简明扼要,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原则上控制在 10 分钟以内,超出上
述范围的,大会主持人有权予以提醒,股东若需进一步沟通也可在闭
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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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东应依照《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表决办法》独立行使表决权,
不得干扰其它股东的表决,并在董事会秘书的指导下确认、签署与本
次会议有关的文件。
七、与会者对本次大会内容负有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规
定的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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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表决办法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有
效行使表决权,依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股东行使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二、大会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股东在大会表决时,
以其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股数行使表决权,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
三、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应逐项审议,并按自己的真实意
思表决。投票时,在《表决票》中每一议案相对应的“同意”、“反对”、
“弃权”表格中选择一项(只能选一项),并以“√”为准,不符合
此规则的表决票无效,统一按弃权票处理。
四、股东表决完成后,由会务组统一收集表决票,并进行表决结
果统计。
五、统计表决结果时,应由大会选举的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
代表以及本次大会见证律师共同完成计票、监票工作,并由监票人当
场宣布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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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宏图高科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 2016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资产负债情况
2016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191.07 亿元,同比增长 6.13%;负债总
额 102.99 亿元,同比增长 5.50%;股东权益总额 88.09 亿元,同比增
长 6.88%。母公司资产总额为 135.05 亿元,同比增长 6.10%,负债总
额 72.02 亿元,同比增长 7.69%,股东权益总额 63.03 亿元,同比下降
4.34%。
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主要内容如下:
资产负债表简表 单位:亿元
合并 母公司
项目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同比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同比
资产总计 191.07 180.03 6.13% 135.05 127.29 6.10%
其中:货币资金 71.73 56.84 26.20% 24.88 18.18 36.85%
预付款项 28.32 28.25 0.25% 0.73 0.13 461.54%
存货 28.85 32.33 -10.76% 3.66 3.96 -7.58%
其他流动资产 2.86 4.94 -42.11% 2.51 4.40 -42.9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4.60 31.99 8.16% 34.59 31.98 8.16%
固定资产 7.05 7.50 -6.00% 3.02 3.15 -4.13%
负债合计 102.99 97.62 5.50% 72.02 66.88 7.69%
所有者权益合计 88.09 82.42 6.88% 63.03 60.41 4.34%
(二)财务收支情况
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5.13亿元,同比增长9.61%;营业总
6
成本201.56亿元,同比增长9.37%;实现利润总额5.59亿元,同比增长
6.88%;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7亿元,同比增长5.92%;实
现每股收益0.39元,同比增长5.41%。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12亿元,
同比下降0.98%;营业成本17.38亿元,同比下降0.52%;实现净利润1.44
亿元,同比下降17.24%。
公司营业收入、成本费用、利润情况,主要内容如下:
利润表简表 单位:亿元
合并 母公司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同比 2016 年 2015 年 同比
营业总收入 205.13 187.14 9.61% 19.12 19.31 -0.98%
营业总成本 201.56 184.30 9.37%
其中:营业成本 188.56 171.26 10.10% 17.38 17.47 -0.52%
销售费用 5.42 5.18 4.63% 0.54 0.53 1.89%
管理费用 3.32 3.41 -2.64% 0.46 0.50 -8.00%
财务费用 3.51 3.00 17.00% 1.03 1.20 -14.17%
加:投资收益 1.82 2.33 -21.89% 1.83 2.42 -24.38%
利润总额 5.59 5.23 6.88% 1.52 1.88 -19.15%
净利润 4.28 4.04 5.94% 1.44 1.74 -17.24%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4.47 4.22 5.9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9 0.37 5.4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9 0.37 5.41%
(三)财务预算完成情况
2016年,公司完成营业收入205.13亿元,完成全年计划102.27%;
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净利润3.36亿元,完成全年计
划的104.02%;报告期的营业收入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
司净利润指标均已达到了公司首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第四期、预留部分
第二期和第二次股权激励第二期考核目标。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 2017年3月31日披露,详情请参
7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8
议案二
宏图高科 2016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
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苏亚审字〔2017〕407号),公
司2016年度的母公司净利润为143,890,193.86元,扣除本年度提取的法
定盈余公积14,389,019.39元,扣除上一年度对股东的利润分配
45,998,934.00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495,757,628.93元后,公司2016年
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9,259,869.40元。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
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提议的 2016 年度分配预案如下:
以分红派息实施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4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进行送股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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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宏图高科 2016 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披露,详情
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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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宏图高科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6 年,公司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从
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出发,忠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贯彻
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完善治理、规范运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障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现将 2016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及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开会议 27 次,审议通过了公司定期报告、
利润分配、增补专业委员会委员、分公司变更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
自主行权实施、资产收购与出售、银行间债券发行以及对外担保等事
项。公司全体董事均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
和义务,忠实、诚信、勤勉、尽责,积极推动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
全年主要完成如下具体事项:
1、2016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在宁波银行 4000 万融资提
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上海宏图三胞电脑发展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
的 2000 万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安徽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在交通银行的 15000 万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安徽宏
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徽商银行 6000 万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的 12000 万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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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交通银
行的 5000 万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北京宏图三胞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在杭州银行的 2000 万元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2、2016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3、2016 年 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光电线缆分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4、2016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
5、2016 年 3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
资券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6、2016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在民生银行 3000 万融资提
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上海宏图三胞电脑发展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
的 6000 万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苏州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在光大银行的 17000 万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无锡宏
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光大银行 12000 万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7、2016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购买妙医佳 0.025%股权的议案》、《关于妙医佳增资扩股和
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8、2016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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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了《宏图高科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宏图高科 2015 年度
总裁工作报告》、《宏图高科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宏图高科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宏图高科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宏图高
科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宏图高科 2015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宏图高科 2015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关于续聘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议案》、《关于 2016 年继续
为鸿国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预计 2016 年度下属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
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9、2016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
件的议案》、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江苏宏图高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签署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协议的议案》、《关于聘请本次
交易中介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借壳上市的议案》、《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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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关于本
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
明》、《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本次董事会后暂
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10、2016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
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
案》、《关于审议<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终止公司与
赛富科技签署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
关协议的议案》;
11、201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宏图高科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12、2016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
13、2016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为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的 5000 万元
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在江苏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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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的 11000 万元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南京宏图三胞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在民生银行的 3000 万元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
上海宏图三胞电脑发展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的 8000 万元融资提供担
保的议案》;
14、2016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
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期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期股票期权符合行
权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修改<公
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5、2016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
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6、2016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国采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公司
名称的议案》;
17、2016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参股公司江苏金苏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
让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关于公司放弃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股权转
让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18、2016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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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了《宏图高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
19、2016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联营公司南京市宏图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
本的议案》;
20、2016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1、2016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为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的 4250 万元银行融资提
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苏州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 4500 万
元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江苏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投资有
限公司徐州分公司的 3000 万元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22、2016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宏图高科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
23、2016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
权符合行权条件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
24、2016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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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016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于批准签署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
《关于以自有资金收购北京匡时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26、2016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关于出售参股子公司北京妙医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股权的议案》;
27、2016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批准签署本次现金购买资产事项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6 年 1 月-12 月期间,为支持公司 IT 连锁业务发展,公司董事
会以临时会议方式为子公司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宏图三
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累
计审议各类担保议案共 18 项,涉及担保余额共计 105,650 万元。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集了 5 次股东大会(分别是:201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 年年度股
东大会、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会认真贯彻并执行了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定期报告、利润分配、
重大事项、对外投资、选举公司董事、监事,拟发行银行间债券工具、
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对外担保等各项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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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
起停牌。停牌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会议,会上
就公司战略、业务结构与资产重组框架以及停牌安排等进行了论证。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管理制度的情形发生。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竞争力,下半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了 2016 年
第二次会议,明确了公司“新零售、金融服务、艺术品拍卖”的核心
业务战略,规划了公司 3C 零售向新奇特业务转型、建立以第三方支
付与消费金融的商业生态系统的进程。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图高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报告》。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七届董事候选人、
拟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认为:提名杨怀珍、
仪垂林、巴晶、陈军、程雪垠、辛克侠、宋荣荣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提名苏文兵、林辉、李浩、王家琪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管理制度的情
形发生,同意上述 11 人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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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与第七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积极研究与完
善公司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建立了一套符合公司、员工共同利益的长
效激励机制,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对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2017 年工作规划
2017 年,公司将紧紧围绕公司“新零售、金融服务、艺术品拍卖”
为主业发展的战略,加快传统业务转型与新业务发展的步伐,通过科
技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和文化创新,借助资本与并购手段,推
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有序的发展,为实现全年经营目标而努力。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
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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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宏图高科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6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监督公司依法经营、
规范管理。现将 2016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董事会、经营层 2016 年度经营管理情况的总体评价
监事会本着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原则,认真履行
监督职责,监事会列席了 2016 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并认为:公司董
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2016 年公司完成了年初的生产经营目标,
期间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力、公司的生产
经营活动、财务资金运作等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层勤勉尽
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没有出现违规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6 年公司监事会召开了 11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6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宏图高科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宏图高科 2015 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宏图高科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宏图高科 2015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宏图高科 2015 年度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
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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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6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
案》、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签署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协议的议案》、《关于聘请本次交易中
介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不构成借壳上市的议案》、《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
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3、2016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的议案》、《关于审议<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终止公
司与赛富科技签署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相关协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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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宏
图高科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5、2016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期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6、2016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7、2016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宏
图高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2016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宏图高科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
9、2016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注
销部分权益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符
合行权条件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
10、2016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批准签署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关
于以自有资金收购北京匡时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11、2016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批准签署本次现金购买资产事项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 2016 年度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及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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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6 年,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的要求,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
内部控制制度,重大经营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没有虚假信息、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生泄
露内幕消息的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严格执行股
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6 年,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
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管理规范,内部制度健全,公
司披露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的 2015 年度报告、2016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2016 半年度报
告、2016 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
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
为。
4、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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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
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
制度,保证了各项业务、各个环节的规范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有效防范。
《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实际运行情况。
5、监事会对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大事项的意见
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
起停牌。停牌后,就公司拟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董事会就
重组框架、停牌安排等进行了审议。报告期内,董事会未有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管理制度的情形发生。
6、关于公司股权激励事项的意见
2016 年,公司审议了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和首期预留部分激
励计划符合行权/解锁条件的相关议案,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要求。
2017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有关法规政策,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
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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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为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下称“苏亚金诚”)。
2016年度,苏亚金诚在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的审计服务工作中,
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财
务报备及附注等各项审计工作。
公司拟继续聘请苏亚金诚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
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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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7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实施工作,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建
设,公司拟继续聘请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其报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
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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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程雪垠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提名
施长云先生(个人简历如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
同本届董事会。
施长云先生简历:42 岁 ,硕士学历,历任天正集团有限公司常
务副总裁,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现任公司三胞集团有限
公司副总裁,万威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富士通电子信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
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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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 2017 年继续为鸿国集团等关联方
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
司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拟继续与鸿国集团及其全资
子公司鸿国文化、美丽华实业互相提供担保支持,拟为鸿国集团及其
全资子公司鸿国文化、美丽华实业提供银行融资额度合计为 19,000 万
元人民币的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
鸿国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鸿国文化、美丽华鞋业承诺:为公司及
其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提供不低于 19,000 万元人民币的第三方连带
责任担保。本次公司 2017 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分配具体如下:
1、为鸿国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鸿国文化提供金额 15,000 万元的
融资担保;
2、为美丽华实业提供金额 2,000 万元的融资担保;
3、剩余额度 2,000 万元为上述融资担保的调配额度。
(二)本次担保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在公司总部以
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
应出席董事 10 人,实际出席 10 人。经审议,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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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继续为鸿国集团等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的担保对象的实际控制人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自然
人,上述担保为对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议案关联董事杨怀珍女士、仪垂林先生、巴晶先生、陈军先生回避
了表决。
二、担保对象简介
1、鸿国集团
注册地为秦淮区中山东路 18 号 31 层,注册资本 66000 万元,法
定代表人陈奕熙。经营范围为生物工程技术、新型药物及其它新产品
的技术研制、开发;计算机及应用系统、辅助系统、软件、测量、探
测仪器、电光源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加工、销售;鞋帽、服装、
玩具、玻璃器皿、家用电器、通讯产品(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文化用品、皮革及制品、土畜产、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生产、加工、
销售;农作物开发、种植、加工;汽车配件、建筑材料、金属材料、
矿产品、日用百货销售;经济、科技、环保信息咨询;各类商品和技
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鸿国集团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为:
总资产 177,254.07 万元,净资产 138,601.96 万元,资产负债率 21.81%;
2016 年度实现销售收入 95,839.03 万元,利润总额 6,770.36 万元。
2、鸿国文化
注册地为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 18 号 3101 室,注册资本 6600
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奕熙。经营范围为文化产业投资管理、策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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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及信息咨询;工艺美术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眼镜、电脑、乐
器销售;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鸿国文化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为:
鸿国文化的总资产 99,765.72 万元,净资产 65,632.09 万元,资产负债
率 34.21%;2016 年度实现销售收入 77,293.00 万元、利润总额 6,834.27
万元。
3、美丽华实业
注册地为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大道 209 号,注册资本
550 万美元,法人代表陈奕熙。经营范围:皮革后整饰新技术加工、
生产鞋类、皮革制品及半成品;生产服装,其它服饰类产品及半成品,
皮革、鞋类后整饰护理用品;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美丽华实业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为:美丽华实业总资产 159,127.99 万元,净资产 102,007.05 万元,资
产负债率为 35.90%。2016 年度实现销售收入 115,307.51 万元,利润
总额 11,393.90 万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
(一)被担保人与其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鸿 国 集 团 的 股 东 为 ALLIED WAY INTERNATIONAL
ENTERPRISE LINITED、陈奕熙和苏州惠比寿百货有限公司,分别持
有 鸿 国 集 团 43.91% 、 25.79 % 和 30.3% 的 股 权 , ALLIED 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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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ATIONAL ENTERPRISE LIMITED 为鸿国集团第一大股东;
鸿国集团持有鸿国文化 100%的股权;陈奕熙持有 BEST INVENT
HOLDINGS LIMITED 公司 100%的股权,BEST INVENT HOLDINGS
LIMITED 持有美丽华实业 100%股权,陈奕熙为美丽华实业的实际控
制人;美丽华鞋业的股东为鸿国集团、美国晨鸟公司,分别持有美丽
华鞋业 75%、25%的股权。鸿国集团、鸿国文化、美丽华实业的股权
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图:
鸿国集团、鸿国文化、美丽华实业与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图
(二)公司与其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为三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胞集团”),截
至本公告日,三胞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21.53%,为公司第一大股
东;三胞集团股东为袁亚非、南京翔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袁亚非先
生持有三胞集团股权比例为 97.5%。袁亚非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袁亚非、三胞集团与公司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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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图
(三)关联关系
宏图三胞及其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鸿国集团及其子公司
为陈奕熙先生所控制的子公司,陈奕熙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袁亚非
先生妹妹的配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
次交易的双方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该额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后,待实际贷款发生时再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五、审议程序
1、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
见;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该议案涉
及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3、本议案需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涉及的关联股
东需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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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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