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图高科: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7-11-01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 2017-091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临时会议于2017年10月31日在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7年10月2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10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
鉴于公司 1 名激励对象离职与 1 名激励对象 2016 年度个人绩效
考核未达到“良好”原因,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 2 名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82,500 份全部予以注销。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
激励对象由 35 人调整为 34 人,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4,225,000 份调整为 4,142,500 份。
公司董事杨怀珍女士、仪垂林先生、宋荣荣先生作为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的受益人,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了表决,其他 7 位非关联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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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期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
件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期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与第四
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均已满足,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4名激励对
象第四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75,000股,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
为2017年11月16日;同意公司34名激励对象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自2017
年11月16日起至 2018年11月15日,进行第四期股票期权行权,行权
价格为4.03元/股,行权数量合计为4,142,500份。
本次股票期权第四期将采用自主行权方式,并聘请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本次自主行权事项,需经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费用合计为 4,699.52
万元, 费用摊分结果为:2013 年为 278.05 万元;2014 年为 1,880.31
万元;2015 年为 1,049.9 万元;2016 年为 1,084.8 万元;2017 年为 363.83
万元;2018 年为 31.25 万元;2019 年为 11.38 万元;(具体数据尚需
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本次自主行权对公司净利润不产生重
大影响。
公司董事杨怀珍女士、仪垂林先生、宋荣荣先生作为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的受益人,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了表决,其他7位非关联董事
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解锁/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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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公司将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正式进入行权期之前另行刊登公
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期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与第四期限制性
股票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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