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 2017-096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期股票期权符合 行权条件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1,675,000 股 ●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17 年 11 月 16 日 ● 本次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4,142,500 份 ●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一、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1、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15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题,其后 公司将股权激励计划呈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关于<江苏宏图高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以下简称“《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进行了修订,该激励计 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 案》及相关议题,并经公司 2013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四次 1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53 人,授予的股票 期权数量为 2500 万份,预留 300 万份,行权价格为 4.20 元;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80 万股,授予价格为 2.10 元(详见公司临 2013-059、060、066 公告)。 3、根据公司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确定<首期股权激励 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关于调整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与授予 价格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对公司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确定公司首次股票期权授予的授予 日为 2013 年 11 月 15 日。同时,公司对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 行调整,每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4.20 元调整为 4.18 元;对本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每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2.10 元调整为 2.08 元(详见公司临 2013-066、067、068 公告)。 4、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25 日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15 日完成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本次股份登记完成后, 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 1,132,789,600 股增加至 1,141,589,600 股(详 见公司临 2013-070 公告)。 5、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 2014 年 5 月 14 日实施完毕后, 2014 年 6 月 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期股 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每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4.18 元调整为 4.15 元(详见公司临 2014-035 公告)。 6、201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权 2 益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4 名激励对象持 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5 万股,同意注销 11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 权合计 189.75 万份。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总数由 53 人调 整为 49 人,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5,000,000 份调整为 23,102,500 份,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800,000 股调 整为 8,250,000 股(详见公司临 2014-049、050 公告)。 7、2014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完成了 55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与 189.75 万份股票 期权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14,158.96 万元减少为 114,103.96 万元(详见公司临 2014-060、061 公告)。 8、2014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拟注销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 注销 2 名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543,750 份,上 述期权注销手续尚未办理(详见公司临 2014-068 公告)。 9、2014 年 11 月 17 日,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与第 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限制性股票共计 2,025,000 股上市流通(详 见公司临 2014-069 公告)。 10、2014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向登记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 2 名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543,750 份股票期权的申请,经登记公 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已于 2014 年 11 月 18 日办理完毕(详 见公司临 2014-074 公告)。 11、2014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新增股份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登记手续。 12、201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共计 5,458,750 股 新增股份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临 2014-077 公告)。 3 13、2015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拟注销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权益的 议案》,同意对周永华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412,500 份股票期权 注销和其持有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50,000 股全部予以回购并注 销。上述注销手续已于 2015 年 2 月 17 日办理完毕(详见公司临 2015-002、006、017 公告)。 14、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2 日实施了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即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期股票期权第二期行权价格由 4.15 元调整 为 4.11 元(详见公司临 2015-048 公告)。 15、2015 年 6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权 益的议案》,鉴于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同意公司将对 2 名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800,000 份股票期权注销和其持有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825,000 股全部予以回购并注销。本次调整后,公 司股权激励对象总数由 46 人调整为 44 人,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数量由 16,687,500 份调整为 14,887,500 份,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由 6,075,000 股调整为 5,250,000 股(详见公司临 2015-052、053 公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 1,800,000 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办理完毕, 600,000 股限制性股票于 2015 年 9 月 16 日完成注销,剩余 225,000 股限制性股票尚未办理注销手续(详见公司临 2015-104、108 公告)。 16、2015 年 7 月 10 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 限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了 4 第六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对公司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限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相 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 12 名激励对象 300 万份预留股票期 权,确定公司首期激励计划所涉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5 年 7 月 10 日(详见公司临 2015-063 公告)。 17、2015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 权符合行权条件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鉴于公司 6 名激 励对象离职与 1 名激励对象 2014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原因, 公司拟将上述 7 名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387,500 份全部予以注销。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由 44 人 调整为 38 人,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4,887,500 份调整 为 13,500,000 份(详见公司临 2015-115、117 公告)。 上述 1,387,500 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15 年 11 月 24 日办理 完毕(详见公司临 2015-124 公告)。 18、2016 年 1 月 6 日,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共计 4,450,000 股新 增股份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临 2015-134 公告)。 19、2016 年 4 月 18 日,公司完成激励对象剩余 225,000 股限制 性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150,198,350 元减少 为 1,149,973,350 元(详见公司临 2016-050 公告)。 20、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实施了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即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期股票期权第三期行权价格由 4.11 元调整 为 4.07 元(详见公司临 2016-080 公告)。 5 21、2016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 期权符合行权条件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期 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解 锁条件均已满足,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 5 名激励对象第三期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共计 1,750,000 股,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 2016 年 11 月 16 日;同意公司 36 名激励对象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授权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自 2016 年 11 月 16 日起至 2017 年 11 月 15 日,进行第三期股票期权行权,行 权价格为 4.07 元/股,行权数量合计为 4,367,500 份。本次股票期权第 三期采用了自主行权方式,并聘请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 权主办券商(详见公司临 2016-113、114 公告)。 22、2016 年 11 月 2 日,注销办理完成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307,500 份(详见公司临 2016-115、116 公告)。 23、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的共计 3,845,000 股,占首期第三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的 88.04% (详见公司临 2017-001 公告)。 24、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的共计 4,187,500 股,占首期第三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的 95.88% (详见公司临 2017-025 公告)。 25、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9 日实施了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期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期股票期权第四期行权价格由 4.07 元调整为 4.03 元(详见公司临 2017-058 公告)。 6 26、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的共计 4,187,500 股,占首期第三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的 95.88% (详见公司临 2017-047 公告)。 27、2017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期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 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第二期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权益的议案》、 《关于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第二期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的 议案》,鉴于公司激励对象程雪垠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对程雪 垠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50,000 份股票期权注销和其持有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75,000 股全部予以回购并注销。调整后,公司首 期股权激励对象总数由 36 人调整为 35 人,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数量由 4,375,000 份调整为 4,225,000 份,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由 1,750,000 股调整为 1,675,000 股(详见公司临 2017-056、 057、058、059 公告)。 28、2017 年 8 月 24 日,公司完成激励对象 1,900,000 份股票期 权(含首期股权激励预留部分)的注销(详见公司临 2017-072 公告)。 29、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的股份 共计 4,217,500 股,占首期第三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的 96.57%(详 见公司临 2017-080 公告)。 30、2017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完成激励对象 75,000 股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注销(详见公司临 2017-087 公告)。 31、2017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期股票 期权符合行权条件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鉴于 7 公司 1 名激励对象离职与 1 名激励对象 2016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 到“良好”原因,公司拟上述 2 名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共计 82,500 份全部予以注销,同意公司 4 名激励对象第四期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675,000 股,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11 月 16 日;同意公司 34 名激励对象自 2017 年 11 月 16 日起至 2018 年 11 月 15 日,进行第四期股票期权行权,行权价格为 4.03 元/股, 行权数量合计为 4,142,500 份。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由 35 人调整为 34 人,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4,225,000 份调整 为 4,142,500 份(详见公司临 2017-091、093 公告)。 32、2017 年 11 月 3 日,公司完成激励对象 82,500 份股票期权的 注销(详见公司临 2017-095 公告)。 (二)授予情况 授予价格 授予权益数量 授予激励对 (元/股) (万份) 象人数 名称 授予日期 限制 限制 限制性 股票期 股票 性股 股票期权 性股 股票 权 期权 票 票 首期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3/11/15 2.08 4.18 880 2500 11 53 授予日 首期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5/7/10 / 19.98 / 300 / 12 (预留部分) (三)历次行权/解锁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1、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日期 调整后价格 调整原因 2014/6/6 4.15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 元(含税) 2015/5/28 4.11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4 元(含税) 2016/7/21 4.07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4 元(含税) 2017/8/7 4.03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4 元(含税) 预留部分 2016/7/21 19.94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4 元(含税) 8 2017/8/7 19.90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4 元(含税) 2、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人数、数量历次调整情况 限制性股票解 注销未解锁股票 剩余未解锁 锁 日期 股票数量(万 数量(万 人 数量(万 人数 调整原因 股) 股) 数 股) 激励对象离职和考 2014/11/17 -202.5 7 -55 4 622.5 核不合格 2015/11/9 -175 5 -75 2 激励对象离职 372.5 2016/4/18 -22.5 1 激励对象离职 350 2016/11/16 -175 5 175 2017/11/16 4 -7.5 1 激励对象离职 167.5 3、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解锁人数、数量历次调整情况 股票期权行权 注销未行权期权 剩余未行权 日期 数量(万 人 数量(万 股票数量(万 人数 调整原因 份) 数 份) 份) 激励对象离职和考 2014/12/4 -545.875 47 -244.125 13 1710 核不合格 激励对象离职和考 2015/11/9 -445 37 -360 10 905 核不合格 激励对象离职和考 2016/11/16 -436.75 36 -30.75 3 437.5 核不合格 2017/8/7 35 -15 1 激励对象离职 422.5 激励对象离职和考 2017/11/3 34 -8.25 2 414.25 核不合格 4、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解锁人数、数量历次调整情 况 股票期权行权 注销未行权期权 剩余未行权 日期 数量(万 人 数量(万 股票数量(万 人数 调整原因 份) 数 份) 份) 2016/7/11 -150 12 -50 1 激励对象离职 250 第一个行权期到期 2017/7/11 -125 11 125 结束未行权 二、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解锁条件说明 9 (一)行权条件与解锁条件说明 行权/解锁条件 是否符合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1、公司未发 意见的审计报告; 生如下任一 符合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情形 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2、激励对象 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未发生以下 符合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任一情形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 有关规定的。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均已达到: 第四个行权/解锁期: (1)以公司 2012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 (1)以 2012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数,公司 2016 年度营业收入为 205.13 2016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12 年度的增长率 亿,较 2012 年增长 43.97%; 3、公司业绩 不低于 40%; (2)以公司 2012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 考核要求 (2)以 2012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2016 年度净利润较 2012 年度的增长率不 基数,公司 2016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 低于 60%。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3.36 亿,较 2012 年增长 67.10%。 考核等级 可行权/解锁比例 (1)股票期权部分:除 1 名已离职、1 优秀 100% 名考核未达到“良好”的激励对象,其余 4、个人绩效 被考核激励对象上年度考核结果均达 考核要求 良好 100% “优秀”和“良好”。 (2)限制性股票部分:被考核激励对 合格 90% 象上年度考核结果均达“优秀”和“良 好”。 不合格 0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与限 自 2017 年 11 月 16 日起进入激励计划 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五年,分四期可行 5、行权与解 第四期股票期权可行权与第四期限制 权/解锁。若达到可行权/解锁条件,分别 锁时间安排 性股票解锁阶段,符合首期股权激励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48 计划相关规定。 个月后可行权/解锁被授予权益的 25%。 (二)对不符合行权的权益处理说明 鉴于公司 1 名激励对象离职与 1 名激励对象 2016 年度个人绩效 考核未达到“良好”原因,根据《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10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同 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82,500 份。 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由 35 人调整为 34 人,授予但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4,225,000 份调整为 4,142,500 份。 上述期权注销手续已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办理完毕(详见公司临 2017-095 公告)。 三、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情况说明 1、授予日:2013 年 11 月 15 日。 2、行权人数:可行权激励对象为 34 名。 3、行权数量:可行权数量为 4,142,500 份。 4、行权价格:4.03 元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继续聘请华泰证券股份公司作为本次 自主行权业务的主办券商。 6、股票来源: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 发行的公司股票。 7、行权安排:本期为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第四期行权期,本次 期权行权采取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期限为:2017 年 11 月 16 日~2018 年 11 月 15 日(除行权窗口期),行权后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 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励对象名单及本次可行权情况: 占首期股权 行权数 占授予时 激励计划已 序号 姓名 职务 量 总股本的 授予期权总 (万份) 比例 量的比例 1 杨怀珍 董事长 115 4.11% 0.10% 11 2 仪垂林 副董事长 51.25 1.83% 0.05% 3 宋荣荣 董事、财务总监 8.75 0.31% 0.01% 4 韩宏图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6.25 0.22% 0.0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人 181.25 7.01% 6.47% 小计 其他激励对象小计 30 人 233 8.59% 8.32% 合计 34 人 414.25 15.60% 14.79%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7 日,完成激励对象剩余 7.5 万股限制性 股票的注销。截至目前,公司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 167.5 万股,本次可全部解锁,具体情况如下: 已获授的限 本次可解锁的 本次解锁数量占 序号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 限制性股票数 已获授予限制性 量(万股) 量(万股) 股票的比例 1 杨怀珍 董事长 440 110 12.50% 2 仪垂林 副董事长 185 46.25 5.26% 副总裁、董事 3 韩宏图 15 3.75 0.43% 会秘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640 160 18.18% 其他激励对象小计 30 7.5 0.85% 合 计 670 167.5 19.03% 五、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11 月 16 日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 1,675,000 股 3、董事、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 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 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 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12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还应遵守《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 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75,000 -1,675,000 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52,440,850 1,675,000 1,154,115,850 总 计 1,154,115,850 0 1,154,115,850 六、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项核查后认为:除已离职激励 对象和个人业绩考核未达到“良好”外,公司34名激励对象可行权与解 锁资格均合法有效,满足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四期股票期权可行权与 第四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要求。 七、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 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依据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 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公司在授权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 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 评估,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费用合计为 4,699.52 万元, 费用摊 分结果为:2013 年为 278.05 万元;2014 年为 1,880.31 万元;2015 年 为 1,049.9 万元;2016 年为 1,084.8 万元;2017 年为 363.83 万元;2018 年为 31.25 万元;2019 年为 11.38 万元(具体数据尚需以经会计师审 13 计的数据为准),本次自主行权对公司净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 八、律师意见 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期股票期权行权及第四期限制性 股票解锁有关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及《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2、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期股票期权行权及第四期限制性 股票解锁的全部条件已经满足,可以按照《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进行 第四期行权。 3、公司董事会关于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期股票期权行权及第 四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有关事宜的决定与安排符合《管理办法》、《公司 章程》及《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4、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期可行权解锁有关事宜尚需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进 行信息披露,并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股份登记、注册资本 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等手续。 九、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期有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4、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