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 2018-063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下属公司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 三胞”),安徽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宏三”), 福建宏图三胞电脑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宏三”),厦门宏图 三胞电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宏三”)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宏图三胞 担保 41,000 万元,已实际为其担保余额 93,250 万元;本次为安徽宏 三担保 8,000 万元,已实际为其担保余额 6,500 万元;本次为福建宏 三担保 3,000 万元,已实际为其担保余额 5,000 万元;本次为厦门宏 三担保 1,000 万元,已实际为其担保余额 1,000 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福建宏三、厦门宏三对本公司担保提供了 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7 月 6 日在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 会议,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7 月 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 事 11 人,实际出席 11 人。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为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在建设银行的 41,000 万元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为安徽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徽商银 行 8,000 万元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 3、审议通过《关于为福建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厦门银 行的 3,000 万元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为厦门宏图三胞电脑科技有限公司在厦门银 行的 1,000 万元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担保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公司为宏图三胞在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直属 支行到期的人民币 41,000 万元融资继续提供担保,期限壹年。 2、本公司为安徽宏三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路支行 到期的人民币 8,000 万元融资继续提供担保,期限壹年。 3、本公司为福建宏三在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里支行到期的 人民币 3,000 万元融资继续提供担保,期限壹年。福建宏三对本次担 保提供了反担保。 4、本公司为厦门宏三在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里支行到期的 人民币 1,000 万元融资继续提供担保,期限壹年。厦门宏三对本次担 保提供了反担保。 二、担保对象简介 1、宏图三胞,注册地点为南京市玄武区太平北路 106 号,注册 资本 154,232.1688 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帆。经营范围:第二类增值电 信业务中的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出版物 批发零售及网络发行;高新技术研制与开发;计算机、打印机及网络 设备、通信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激光音、视类产品研发、 生产、销售(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计算机应用软件及系统集成、 文教用品、文化办公机械、仪器仪表销售、技术服务;投资咨询;电 子网络工程设计、设备安装;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 2 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 技术除外);电脑回收、维修;代理发展电信业务;家电回收、安装、 维修业务;一类及二类医疗器械、电子产品、安防产品、家用电器、 日用百货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凭许可证经 营的除外);摄影摄像服务;无人机技术开发、技术培训、租赁服务; 承办展览展示;VR 和 AR 设备领域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备租赁; 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的租赁。 本公司持有宏图三胞 100%的股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宏图三胞经审计的总资产 912,378.20 万元,净资产 326,107.72 万元,资产负债率 64.26%;2017 年 1-12 月 实现营业务收入 1,349,460.07 万元,利润总额 26,263.82 万元。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宏图三胞未经审计总资产 1,029,027.05 万元,净资产 331,596.84 万元,资产负债率 67.78%;2018 年 1-3 月实 现营业务收入 324,438.14 万元,利润总额 7,233.68 万元。 2、安徽宏三,注册地点为合肥市长江西路 199 号国购广场负一 层商 B1-017、商 B1-018 号商铺,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 杨帆。经营范围:高新技术开发;计算机、打印机、网络设备、通信 设备研究开发、销售;计算机应用软件及系统集成;文教用品、文化 办公机械、仪器仪表销售,技术服务;投资咨询;电子网络工程设计、 设备安装;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电脑回收业务,代办中国电信股份 有限公司委托的电信业务(在协议有效期内经营);家电回收业务; 计算机及电子产品安装、维修服务。代办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委托的联通业务。第一类医疗器械、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 可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电子产品、安防产品的销售;家用 电器的销售;其他日用百货的销售;家电安装、维修业务;图书音像 零售、电子出版物零售;国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预包装食 3 品销售,文化传播,文化传媒,教育信息咨询,文化交流策划,商务 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庆典活动策划,展览展示服务,教 育科技产品的销售;日用百货,个人护理用品,化妆品,卫生用品, 玩具,文化用品,厨房餐厅用品,文具数码,旅游用品,卧室洁具, 珠宝首饰,工艺品销售。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安徽宏三 100% 的股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安徽宏三经审计总资产 32,453.23 万元, 净资产 20,452.71 万元,资产负债率 36.98%;2017 年 1-12 月实现营 业务收入 76,741.27 万元,利润总额 1,174.49 万元。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安徽宏三未经审计的总资产 50,680.44 万元,净资产 20,707.41 万元,资产负债率 59.14%;2018 年 1-3 月实 现营业务收入 11,501.80 万元,利润总额 339.60 万元。 3、福建宏三,注册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上海街道工业路 360 号中央第五街第 2 号楼 732 室,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法定代表 人杨帆。经营范围:计算机应用软件、电子技术的研发、计算机软硬 件及辅助设备、通信设备、家用电器、文教用品、日用百货、文化办 公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的销售及维修;网络工程设计及安装; 对外贸易;废旧物资回收(不含危险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销售; 国内版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批发零售;摄影扩 印服务;航空科学技术研究服务;飞行驾驶培训服务;机械设备租赁; 会议及展览服务。 本公司持有浙江宏三 91.82%的股权,浙江宏三持有福建宏三 100% 股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福建宏三经审计的总资产 57,028.98 万 元,净资产 26,441.03 万元,资产负债率 53.64%;2017 年 1-12 月实现 4 营业收入 68,289.28 万元,利润总额 1,192.48 万元。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福建宏三未经审计的总资产 61,664.09 万 元,净资产 26,707.16 万元,资产负债率 56.69%;2018 年 1-3 月实现 营业收入 10,761.35 万元,利润总额 354.83 万元。 4、厦门宏三,注册地点为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 886 路 2720 室, 注册资本 13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帆。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 和试验发展;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摄影扩印服务;会议及 展览服务;教育辅助服务(不含教育培训及出国留学中介、咨询等须 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的教育(不含须经行政许可审批的 事项);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百货零售;其他综合零售;第三类医 疗器械批发;图书、报刊零售;电子出版物零售;音像制品零售;第 三类医疗器械零售;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 批的项目);软件开发;其他技术推广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 批发;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家用电器批发;文具用品批发;第 一类医疗器械批发;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 目);文具用品零售;其他文化用品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日 用家电设备零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零售;百 货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其他综合零售;图书、报刊零售;电 子出版物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其他电子产品零售;酒、饮料 及茶叶类预包装食品零售;其他未列明预包装食品零售。 本公司持有浙江宏三 91.82%的股权,浙江宏三全资子公司福建宏 三持有厦门宏三 100%股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厦门宏三经审计总资产 7,377.45 万元, 净资产 3,284.20 万元,资产负债率 55.48%;2017 年 1-12 月实现营业 收入 11,361.04 万元,利润总额 87.93 万元。 5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厦门宏三未经审计总资产 7,465.88 万元, 净资产 3,290.42 万元,资产负债率 55.93%;2018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 入 987.08 万元,利润总额 8.3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所列担保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待实际贷款发生 时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下属公司,对其担保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 展。担保对象福建宏三、厦门宏三为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本次担保 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等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19,000 万 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 17,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合并 净资产的比例为 2.1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 235,250 万元 (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 179,1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合并净 资产的比例为 26.35%。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没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七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