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图高科:关于控股股东股份以及公司部分资产被轮候冻结的公告2018-08-10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 2018-077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以及公司部分资产被轮候冻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图高科”)
于近日收到了《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
苏01执1482号)及《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8司冻233
号),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胞集团”)
持有公司股份以及公司持有江苏银行、华泰证券股份已被轮候冻结,
具体情况如下:
一、 控股股东股份以及公司部分资产被轮候冻结的主要情况
1、《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苏01
执1482号)
轮候冻结机关: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冻结人:三胞集团、宏图高科;
冻结起始日:2018年8月8日;
冻结终止日:期限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冻结明细及数量:三胞集团持有的宏图高科248,474,132股(无限
售流通股)、宏图高科持有的江苏银行10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
华泰证券123,169,146股(无限售流通股);
冻结原因:宏图高科与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宏图三胞高科技
术有限公司(简称“宏图三胞”)签署《应收债权转让及回购合同》
(简称“协议”),该协议约定宏图高科将其对宏图三胞享有的应收债
权转让给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大业信托”),大业信托以“大
业信托宏图高科应收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募集的全部
信托资金受让宏图高科转让的上述应收债权,受让价格不超过2亿元,
并由公司分三期偿还,公司已按约定分别偿还了两期款项,截至目前
第三期款项尚未到期。三胞集团和袁亚非先生为本公司在上述合同下
的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合同已在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公证处
办理了合同强制执行公证。
本次轮候冻结均包括孽息(指通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
金红利),其效力从登记在先的冻结证券解除冻结且本次轮候冻结部
分或全部生效之日起产生。
二、 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胞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48,474,132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21.46%,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245,400,000股,占
其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98.76% ; 处 于 冻 结 状 态 的 股 份 数 量 为
248,474,132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处于轮候冻结状态
的股份数量为754,202,396股,超过其实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
三、 控股股东股份及公司部分资产被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三胞集团正积极协商处理股份冻结及相关事项,争取尽快解
除对本公司股份的冻结。上述股份被冻结对公司的控股权的影响尚存
在不确定性。
2、截至目前,公司股票尚处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筹划期,上述
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事项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影响正在评估过程
中,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工作尚未造成不利影响。
3、公司部分资产被司法冻结事项尚未对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
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公司
部分资产轮候冻结的情况,公司和三胞集团尚未收到上述轮候冻结事
项的法院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信息。公司和三胞集团
将就以上事项进行查证、核实,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并对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2、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