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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图高科:关于控股股东股份以及公司部分资产被轮候冻结的公告2018-08-10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 2018-077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以及公司部分资产被轮候冻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图高科”)

于近日收到了《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

苏01执1482号)及《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8司冻233

号),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胞集团”)

持有公司股份以及公司持有江苏银行、华泰证券股份已被轮候冻结,

具体情况如下:

    一、 控股股东股份以及公司部分资产被轮候冻结的主要情况

    1、《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苏01

执1482号)

    轮候冻结机关: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冻结人:三胞集团、宏图高科;

    冻结起始日:2018年8月8日;

    冻结终止日:期限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冻结明细及数量:三胞集团持有的宏图高科248,474,132股(无限

售流通股)、宏图高科持有的江苏银行10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

华泰证券123,169,146股(无限售流通股);
     冻结原因:宏图高科与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宏图三胞高科技

术有限公司(简称“宏图三胞”)签署《应收债权转让及回购合同》

(简称“协议”),该协议约定宏图高科将其对宏图三胞享有的应收债

权转让给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大业信托”),大业信托以“大

业信托宏图高科应收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募集的全部

信托资金受让宏图高科转让的上述应收债权,受让价格不超过2亿元,

并由公司分三期偿还,公司已按约定分别偿还了两期款项,截至目前

第三期款项尚未到期。三胞集团和袁亚非先生为本公司在上述合同下

的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合同已在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公证处

办理了合同强制执行公证。

     本次轮候冻结均包括孽息(指通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

金红利),其效力从登记在先的冻结证券解除冻结且本次轮候冻结部

分或全部生效之日起产生。

     二、 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胞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48,474,132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21.46%,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245,400,000股,占

其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98.76% ; 处 于 冻 结 状 态 的 股 份 数 量 为

248,474,132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处于轮候冻结状态

的股份数量为754,202,396股,超过其实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

     三、 控股股东股份及公司部分资产被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三胞集团正积极协商处理股份冻结及相关事项,争取尽快解

除对本公司股份的冻结。上述股份被冻结对公司的控股权的影响尚存
在不确定性。

    2、截至目前,公司股票尚处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筹划期,上述

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事项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影响正在评估过程

中,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工作尚未造成不利影响。

    3、公司部分资产被司法冻结事项尚未对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

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公司

部分资产轮候冻结的情况,公司和三胞集团尚未收到上述轮候冻结事

项的法院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信息。公司和三胞集团

将就以上事项进行查证、核实,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并对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2、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