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图高科:关于收到仲裁通知的公告2018-08-17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 2018-081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仲裁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已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第一被申请人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547,621,530.56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
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被申请仲裁的基本情况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高科”)于近日收
到厦门仲裁委员会以邮寄方式送达的《XA20180574号仲裁案仲裁通知
书》(夏仲文字20180574-2号)。具体信息如下:
(一)仲裁各方当事人名称:
1、申请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称“厦门信托”或“申请
人”)
2、被申请人:第一被申请人宏图高科、第二被申请人三胞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胞集团”)、第三被申请人袁亚非
(二)仲裁机构:厦门仲裁委员会
(三)仲裁机构所在地:厦门
(四)受理时间:2018年7月31日
二、仲裁申请人请求事项、事实及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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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厦门信托与第一被申请人(宏图高科)于2016年11月17日
签订了《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应
收账款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以下简称“《转让及回购合同》”),
双方约定宏图高科将享有的对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规模为人
民币6.124亿元的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给厦门信托,转让对价款为5亿
元,并由三胞集团和袁亚非为《转让及回购合同》下的全部债务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目前,该笔款项尚未到期。
2018年7月23日,厦门信托发现保证人三胞集团作为被执行人卷
入(2018)京03执709号执行案件。据此,厦门信托依据担保人卷入
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为理由,要求宏图高科提前支
付回购款。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完成该款项的支付。
因此,申请人提出仲裁请求如下:
1、裁决第一被申请人(宏图高科)立即向申请人厦门信托支付
回购价款人民币547,621,530.56元(其中包括转让对价款、回购溢价款、
律师费等);
2、裁决第二被申请人三胞集团、第三被申请人袁亚非对第一被
申请人宏图高科在第一项仲裁请求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
任;
3、裁决申请人厦门信托有权对登记证明编号为
03102903000374823212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权属统一登记项
下、宏图高科对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规模为人民币6.124亿元的
应收账款优先受偿;
4、裁决本案的财产保全费用由各被申请人共同承担;
5、裁决本案仲裁费用由各被申请人共同承担。
三、仲裁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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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公告仲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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