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图高科: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8-08-31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 2018-096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临时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在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及相关材料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8 人,实际出席 8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出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拟将其
直接持有的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三胞”)、浙
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宏三”)、北京宏图三
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宏三”)各 51%的股权转让给
公司的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胞集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
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照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
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条
件。
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杨怀珍、
宋荣荣、杨帆、吴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
案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杨怀珍、
宋荣荣、杨帆、吴刚回避表决。
公司拟定的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具体方案如下:
1、总体方案
公司拟将直接持有的宏图三胞、浙江宏三、北京宏三各 51%的股
权转让给公司的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三胞集团以现金方式支
付转让价款。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2、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3、交易标的
上市公司直接持有的宏图三胞 51%股权、浙江宏三 51%股权、
北京宏三 51%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4、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的方式为协议转让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5、交易价格
鉴于目前拟出售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双方一致同意,
拟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均以该等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 年 5
月 31 日)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评估价
值为参考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予以确定并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
议,拟出售资产 100%股权预评估值为 47.00 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6、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最终确定的相关转让价款采用分期
支付方式,具体如下:
第一期,三胞集团应当于双方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总额的 20%汇入宏图高科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二期,三胞集团应当于拟出售资产股权转让工商登记变更完成
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总额的 40%汇入宏图高科指定的银行账
户。
第三期,三胞集团应当于拟出售资产股权转让工商登记变更完成
后且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前将转让价款总额的 40%汇入宏图高科指定
的银行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7、期间损益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的享有或亏损的承担,双方将在
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约定。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8、债权债务处理与人员安排
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标的资产将成为三胞集团控股子公司。标
的资产及其子公司现有债权债务关系保持不变,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
债务的转移。标的资产及其子公司现有职工将维持与标的公司及其子
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9、标的资产交割
除非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在双方签署的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
15 个工作日内,宏图高科应启动办理标的资产过户至三胞集团名下
的相关过户法律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10、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
重大资产重组需在下列条件全部成就后,方能实施:
(1)双方已签署《股转转让框架协议》及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及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其他相关协议。
(2)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已按照《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双方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之规定,经协议双方内部有权机构审议
通过。
(3)重大资产重组已经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或相似表示。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11、决议有效期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
取得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需的全部批准,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
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
案》
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出售,公司拟将直接持有的宏图三胞、浙江
宏三、北京宏三各 51%的股权转让给公司的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关联方之规
定,三胞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杨怀珍、
宋荣荣、杨帆、吴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签署<三胞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宏图高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出售框架协议>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杨怀
珍、宋荣荣、杨帆、吴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
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全文及摘要。
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杨怀珍、
宋荣荣、杨帆、吴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六)审议通过《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 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杨怀珍、
宋荣荣、杨帆、吴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杨怀珍、
宋荣荣、杨帆、吴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
案》
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杨怀珍、
宋荣荣、杨帆、吴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
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
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杨怀珍、
宋荣荣、杨帆、吴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的完
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杨怀珍、
宋荣荣、杨帆、吴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后公司继续为宏图三
胞、北京宏三、浙江宏三及其子公司现有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公司存在为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关债权
人的融资借款提供担保且尚未到期的情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后,公
司将继续按照该等担保协议的约定履行合同内容。
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杨怀珍、
宋荣荣、杨帆、吴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公司与宏图三
胞、北京宏三、浙江宏三及其子公司往来款处理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出售,公司拟将直接持有的宏图三胞、浙江
宏三、北京宏三各 51%的股权转让给公司的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后宏图三胞、浙江宏三、
北京宏三及其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宏图三胞、浙江宏三、北京宏
三占用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款项截至本次股权转让签署正式协议之
日不再新增,且就截至本次股权转让的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应
付宏图高科的非经营性款项,宏图三胞、浙江宏三、北京宏三将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部予以还清,并同时按照自正式股权转让协
议签署之日至本公司及子公司全部偿还完毕之日的实际占用日期,按
照同期银行贷款的年利率向宏图高科支付应付非经营性款项的利息。
如届时宏图三胞、浙江宏三、北京宏三无法清偿完毕全部非经营性款
项及其利息的,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三胞集团将代宏图三胞、浙江宏
三、北京宏三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含当日)向宏图高科全部清
偿完毕。
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杨怀珍、
宋荣荣、杨帆、吴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出售,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交易相
关工作,特提请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
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决议,制
定、调整和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2、如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或者市场条
件发生变化的,有权对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必要的补
充、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批准、签署有关财务报告、审计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等一切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文件和协议的修改、变更、补
充或调整;
3、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
切协议和文件,并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申报事项;
4、组织公司和中介机构共同编制本次交易的申报材料,并上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的反馈意见或要求,对本
次交易方案及申报材料进行必要的补充、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
批准、签署有关财务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一切与本次交
易有关的文件和协议的修改、变更、补充或调整;
5、全权负责本次交易的具体实施,办理交易相关资产的过户、
交割手续及其他相关事宜;
6、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全权
决定及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本次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
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需的全部批准,则该有
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完成之日。
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杨怀珍、
宋荣荣、杨帆、吴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审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
项的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尚未全部完成审计、评估工作,且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价格及其他具体条件尚需与交易对方进一
步协商、沟通。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待本次交易涉
及的标的资产审计、评估等工作全部完成后,且交易价格确定后,公
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会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
关事项。
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杨怀珍、
宋荣荣、杨帆、吴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