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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图高科:关于公司部分资产被冻结的公告2018-09-08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 2018-100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资产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图高科”)

于近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沪0115

财保722、724、725、729号)和(〔2018〕沪0115民初61412号)以及

南京富士通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通电科”)的

通知,获悉公司持有富通电科公司股份以及部分银行存款已被冻结,

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部分资产被冻结的主要情况

    1、《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沪0115财保

722号)

    冻结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被冻结人:宏图高科、三胞集团、袁亚非

    冻结原因及明细: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宏图高科、三胞

集团有限公司、袁亚非合同纠纷一案,冻结宏图高科、三胞集团有限

公司、袁亚非的银行存款人民币39,600,003.9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

价值财产。

    2、《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沪0115财

保724号)

    冻结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被冻结人:宏图高科、三胞集团、袁亚非

    冻结原因及明细: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宏图高科、三胞

集团有限公司、袁亚非合同纠纷一案,冻结宏图高科、三胞集团有限

公司、袁亚非的银行存款人民币39,600,005.35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

价值财产。

    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沪0115财

保725号)

    冻结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被冻结人:宏图高科、三胞集团、袁亚非

    冻结原因及明细: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宏图高科、三胞

集团有限公司、袁亚非合同纠纷一案,冻结宏图高科、三胞集团有限

公司、袁亚非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3,314,068.65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

价值财产。

    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沪0115财

保729号)

    冻结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被冻结人:宏图高科、三胞集团、袁亚非

    冻结原因及明细: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宏图高科、三胞

集团有限公司、袁亚非合同纠纷一案,冻结宏图高科、三胞集团有限

公司、袁亚非的银行存款人民币36,835,439.8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

价值财产。

    公司持有富通电科33,116,5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该公司总股
本43.35%)已经被冻结;冻结起始日:2018年8月15日起至2021年8

月14日止。

    5、《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沪0115民初

61412号)

    冻结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被冻结人:宏图高科;

    冻结原因及明细: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宏图高科融资租

赁合同纠纷一案,冻结宏图高科的银行存款人民币31,915,722.16元或

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

    公司持有富通电科33,116,5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该公司总股

本43.35%)被轮候冻结;委托日期:2018年8月29日,轮候期限36个

月。

    二、 公司资产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况

    公司持有的江苏银行10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已被冻结,

处于轮候冻结状态的股份数量为200,000,000股;公司持有的华泰证券

123,169,146股(无限售流通股)已被冻结,处于轮候冻结状态的股份

数量为246,338,292股;公司持有的富通电科33,116,500股(无限售流

通股)已被冻结,处于轮候冻结状态的股份数量为33,116,500股;公

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31,915,722.16元已被冻结。

    三、 公司资产被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部分资产被司法冻结事项尚未对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

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就上述资产被冻结的情况尚未收到上述

冻结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将就以上事项进行查证、核实,最大

限度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并对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