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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图高科: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2019-08-28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19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江苏宏图高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

资者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相关议案

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资

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决策程序规范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 浩、王家琪、王     兵、张谊浩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