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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图高科: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9-18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2019-078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9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 68 号 703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22,388,34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27.8338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廖帆先生主持会议。大会的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黄萍萍、杨珂伟律
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9 人,董事岳雷先生、张谊浩先生因公外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檀加敏先生、李旻先生因公外出;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黄锦哲先生出席了会议,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 2019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321,519,940 99.7306           868,400         0.2694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关于 2019 年半年
 1     度计提资产减值           73,045,808      98.8251     868,400         1.1749            0      0
       损失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黄萍萍、杨珂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
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会议形成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