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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图高科: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2020-01-07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 2020-001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阶段:二审(对方提起上诉)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涉案的金额:7,920万元
       及诉讼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由于二审尚未开庭审理,
       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诉讼情况概述
    2018年7月,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宏
图高科”)与湖北匡时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匡时文化”)、
董国强先生签署《<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二”),约定返还部分股权及解除《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之补充协议》部分条款。鉴于补充协议二未经公司法定的审议程序审
议和相应的信息披露,同时各方对于协议相关内容存在分歧,公司没
有继续履行该协议内容。为此,董国强先生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2019年10月14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我方
胜诉。具体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2019-026、039、053、085号公告及相
                                   1
关定期报告披露内容。
    二、案件最新进展
    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邮寄的(2019)苏民
终1815号应诉通知书及传票。上诉人董国强因不服一审判决而提出上
诉,上诉请求:撤销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苏01民初3320号《民
事判决书》,改判为支持上诉人(原审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或发回
重审,并由被上诉人(公司)承担全部诉讼费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
院将于2020年2月25日开庭审理。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公告起诉的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
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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