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图高科: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0-03-07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Hongtu High Technology Co.,Ltd.
600122
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二○年三月
宏图高科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0 年 3 月 17 日(星期二)14:30
二、会议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68号719号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11日(星期三)
五、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3月12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
16:30
六、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七、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召开,介绍股东及其他出席人情况
(二)董事会秘书宣读大会纪律与表决方式
(三)主持人宣布股东及股东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四)董事会秘书宣读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五)股东发言
(六)主持人提名,会议选举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七)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八)统计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的结果
(九)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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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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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场纪律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次大会的会议纪律。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
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三、经公司审核后符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条件的股东(含股东代
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出席人员方可出席本次会议;
公司有权拒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士进入会场。会议期间,与会者必须遵
守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保持会场安静,对干扰股东大会秩序、
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务组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建议权、表决权;未
通过股东资格审查或在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后进入会场的股东,不具
有本次现场会议的表决权,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五、股东发言顺序按照所持表决权的大小依次进行。股东发言范
围应与本次大会审议的议题或公司经营、管理、发展有关,发言内容
须简明扼要,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原则上控制在 10 分钟以内,超出上
述范围的,大会主持人有权予以提醒或中止。股东也可在闭会后向公
司董事会秘书咨询有关问题。
六、股东应依照《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表决办法》独立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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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干扰其它股东的表决,并在董事会秘书的指导下确认、签署与本
次会议有关的文件。
七、与会者对本次大会内容负有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规
定的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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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表决办法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有
效行使表决权,依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股东行使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二、大会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股东在大会表决时,
以其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股数行使表决权,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
三、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应逐项审议,并按自己的真实意
思表决。投票时,在《表决票》中每一议案相对应的“同意”、“反对”、
“弃权”表格中选择一项(只能选一项),并以“√”为准,不符合
此规则的表决票无效,统一按弃权票处理。
四、股东表决完成后,由会务组统一收集表决票,并进行表决结
果统计。
五、统计表决结果时,应由大会选举的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
代表以及本次大会见证律师共同完成计票、监票工作,并由监票人当
场宣布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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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
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
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
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
人数,或者少于 8 人;
规定人数,或者少于 6 人;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
总额 1/3 时;
第四十三条 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
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
第一百零六条
人,设副董事长若干人。 长 1 人,设副董事长若干人。
董事会有权批准不超过公司净资产 董事会有权批准不超过公司净资
10%的投资项目(含委托理财); 产 30%的投资项目(含委托理财);
董事会有权批准不超过公司净资产 董事会有权批准不超过公司净资
10%的资产收购和出售事项; 产 30%的资产收购和出售事项;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有权批准不超过公司净资产 董事会有权批准不超过公司净资
20%的单项贷款及用于贷款的资产抵 产 20%的单项贷款及用于贷款的
押事项; 资产抵押事项;
董事会有权批准未达到章程第四十一 董事会有权批准未达到章程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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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之规定的对外担保及用于对外担保 十一条之规定的对外担保及用于
的资产抵押事项。董事会批准权限内 对外担保的资产抵押事项。董事
的对外担保及用于对外担保的资产抵 会批准权限内的对外担保及用于
押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对外担保的资产抵押事项,除应
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
董事会有权批准金额不超过 3000 万 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元或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董事会有权批准金额不超过 3000
产绝对值 5%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 万元或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担保、受赠现金资产除外)。 计净资产绝对值 5%的关联交易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 (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
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 除外)。
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
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 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
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 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
数通过。 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 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
足三人的,应当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 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
交股东大会审议。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
数不足三人的,应当将该关联交
易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
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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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檀加敏先生已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为保
证监事会工作正常开展,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
临时会议,同意提名姚勤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任期同本届监事会,简历如下:
姚勤先生:1968 年生,本科,金融学专业,历任同创集团成品处
长、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品控部长、研发部长等职务,现任三
胞集团有限公司资金部经理。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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