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宏图:关于终结强制执行程序的公告2020-08-14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 宏图 公告编号:临 2020-040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结强制执行程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高科”、
“公司”)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邮寄方式送达的(2020)苏01
执72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执行的基本情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以下简称 “申请执行人”)
与宏图高科等被执行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公证
文书,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执行
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9)。
二、本次执行的进展情况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涉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
金融风险化解工作,正在政府有关部门和金融债权人委员会推动下有
序进行。为保证相关案件一揽子得到解决,切实化解金融风险,对本
案抵押、质押的财产暂不宜立即采取处分性执行措施。依照《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
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2020)苏01执726号《执行裁定书》,申请执行人在被执行
人名下财产具备处置条件后,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因此,终结本次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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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序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是否产生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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