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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宏图: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2020-10-31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 宏图      公告编号:临 2020-046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高科”或“公
           司”)近期收到的未披露诉讼涉案金额约为人民币2.6亿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诉讼案件尚未开庭
           审理,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近期收到诉讼案件情况
       (一)诉讼案件基本情况表
                                                                 诉讼金额
      案件编号       原告         被告     受理机构     案由                 状态
                                                                 (万元)
     (2020)苏   太平洋证券
                                                      债券交易
1    01 民初      股份有限公    宏图高科   南京中院              7,000.00    未开庭
                                                      纠纷
     1898 号      司

     (2020)苏   东莞农村商
                                                      债券交易
2    01 民初      业银行股份    宏图高科   南京中院              4,000.00    未开庭
                                                      纠纷
     2664 号      有限公司

     (2020)苏
                  兴业国际信                          债券交易
3    01 民初                    宏图高科   南京中院              15,000.00   未开庭
                  托有限公司                          纠纷
     2999 号

                                                      合计       26,000.00




       (二)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1、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债券交易纠纷((2020)苏
01民初1898号)
       (1)案件当事人


                                           1
    原告: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宏图高科
    (2)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5年11月公开发行中期票据“15宏图MTN001”,期限3
年,票面利率6%,起息日为2015年11月25日,兑付日为2018年11月25
日。原告管理的“太平洋证券14天现金增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买入
和持有“15宏图MTN001”,票面金额7,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
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
    (3)主要诉讼请求
    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票据本金7,000万元以及利息、违约
金暂记1175.73万元。
    (4)案件进展情况
    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2、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债券交易纠纷((2020)
苏 01 民初 2664 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宏图高科
    (2)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6年7月公开发行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期限3年,
利率为固定年利率6%,起息日为2016年7月22日,付息日为票据存续
期内每年的7月22日,兑付日为2019年7月22日。原告持有公司2016年
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票面金额4,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能按
期足额偿付本息。
    (3)主要诉讼请求
    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债券本金人民币4,000万元及利息、
违约金暂计713.94万元;被告向原告支付前期律师费7.9万元、财产
保全费5,000元及本案诉讼费。
                               2
    (4)案件进展情况
    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3、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公司债券交易纠纷((2020)苏 01
民初 2999 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被告:宏图高科
    (2)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5年11月公开发行中期票据“15宏图MTN001”,期限3
年,票面利率6%,起息日为2015年11月25日,兑付日为2018年11月25
日。原告管理的“兴业信托-嵩宁稳健二期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买入和持有“15宏图MTN001”,本金1.5亿元。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
    (3)主要诉讼请求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本金人民币1.5亿元及利息、逾期利息、违
约金暂记4678.89万元。
    (4)案件进展情况
    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后续处理措施
    目前,公司在控股股东三胞集团债委会的统一协调下,积极展开
与各债权人协商,争取早日妥善处理好各项债务展期及还款事宜,逐
步解除轮候冻结资产,恢复授信和流动性。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鉴于本次披露的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
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上述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
                               3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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