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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宏图:*ST宏图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2021-04-29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 宏图      公告编号:临 2021-020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
               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
      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
      牌,仍正常交易
    经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3,166.03万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1,585.9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1,696.79万元。因
      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
      订) 第 13.9.1 第六项之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
      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若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则公司股票将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交易
      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公司因2018年、201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
                                  1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原《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款的
规定,于2020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宏图高
科”变更为“*ST宏图”。
    二、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2020
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0,715.49万元;公司
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3,166.03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
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220,267.71万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1,585.9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1,696.79万元。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已经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
下简称“新《上市规则》”)第 13.3.2 条的有关规定,对照《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
情形已经消除。
    根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宏图
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关于江苏宏图
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与持
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触及新《上
市规则》第13.9.1条之(六)“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
                               2
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0〕100号)第四条的
规定,对于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2018年度至2020年度连续
亏损但未触及新《上市规则》第13.3.2条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
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
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提出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10个交易日内,
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若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则公司股票将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交易价格的
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
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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