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宏图:*ST宏图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9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 宏图 公告编号:临 2021-013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
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政策,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对所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
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
(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
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
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
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
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
则。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
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
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
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
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
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
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
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
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承租业务,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20 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
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
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进
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