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 宏图 公告编号:临 2022-017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 三胞”)、上海宏图三胞电脑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宏三”)、 苏州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宏三”)、无锡宏 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宏三”)、江苏宏图三胞 高科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宏三”)、福建 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宏三”)、厦门宏图三 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宏三”)、浙江宏图三胞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宏三”)、安徽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宏三”)、山东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山东宏三”)、北京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北京宏三”)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共 计 331,75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其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76,224.22 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对非全资子公司担保时,需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关于预计公司 2022 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已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担保对象宏图三胞最近 1 一期财务数据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且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担保金额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总部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预计 2022 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被担保对象 宏图三胞最近一期财务数据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且连续 12 个月内累 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该担保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额度预计 为满足下属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同意为 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 构及供应商等)申请授信或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33.2 亿人民币,主要为原有担保的展期、借新还旧或续保等,具体明细如 下: 公司 融资机构 担保金额(万元) 浦发银行 8,000 江苏银行 11,000 中国银行 9,250 宁波银行 4,000 宏图三胞 天津银行 9,000 建设银行 41,000 民生银行 8,000 徽商银行 20,000 2 南京银行 7,000 中原保理 25,000 常嘉保理 10,000 供应链 77,000 交通银行 7,000 上海宏三 中信银行 5,500 天津银行 3,000 中信银行 6,000 光大银行 17,000 苏州宏三 渤海银行 3,000 上海银行 3,000 无锡宏三 光大银行 12,000 徐州宏三 徐州农商行 6,000 厦门银行 3,000 福建宏三 厦门农商行 5,000 厦门宏三 厦门银行 1,000 中信银行 12,000 浙江宏三 光大银行 6,000 江苏银行 3,000 安徽宏三 中信银行 6,500 山东宏三 齐鲁银行 1,000 北京宏三 长城资管北京分公司 2,500 合计 331,750 (二)担保方式、担保期限及相关授权: 上述担保的担保方式主要包括: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 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 汇票、内保外债、保函、保理、信用证、票据贴现额度、跨境风参等。 3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本次授权期限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 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预计对下属公司担保事项时为止。授权期内发生 的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每笔担保事宜,公司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该额度在授权 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三)关于担保额度的调剂 在不超过已审批年度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授权经营层可在同时 满足以下条件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1、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10%; 2、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 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子公 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子公司使用; 3、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4、对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总额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 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宏图三胞 注册地点为南京市玄武区太平北路 106 号,注册资本 154,232.1688 万元,法定代表人廖帆。经营范围: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 信息服务业务(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出版物批发零售及网络发 行;高新技术研制与开发;计算机、打印机及网络设备、通信设备(不 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激光音、视类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生产 限分支机构经营);计算机应用软件及系统集成、文教用品、文化办 公机械、仪器仪表销售、技术服务;投资咨询;电子网络工程设计、 4 设备安装;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电脑 回收、维修;代理发展电信业务;家电回收、安装、维修业务;一类 及二类医疗器械、电子产品、安防产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销售;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凭许可证经营的除外);摄 影摄像服务;无人机技术开发、技术培训、租赁服务;承办展览展示; VR 和 AR 设备领域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备租赁;计算机及其辅助 设备的租赁。 本公司持有宏图三胞 100%的股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宏图三胞经审计的总资产 523,890.76 万 元,净资产-295,611.84 万元,资产负债率 156.43%;2021 年 1-12 月实 现营业收入 11,720 万元,净利润-21,146.45 万元。 (二)上海宏三 注册地点为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 979 号 1 层,注册资本 50,4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廖帆。经营范围:算机制造,计算机软硬件、通信、 电子、网络、系统集成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服务及相关产品的试制试销,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电子产品及通 讯设备、计算机系统集成、文教用品、文化办公机械、仪器仪表、电 器机械及器材、电话卡的销售,投资咨询,废旧物资回收(不含生产 性废旧金属收购),通讯设备安装,计算机及相关电子产品的安装、 维修服务,其他居民服务,一类医疗器械、家用电器、日用百货的销 售,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的零售,电子商务(不 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食品销售。 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持有上海宏三 100%股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海宏三经审计的总资产 86,892.69 万 元,净资产 25,803.54 万元,资产负债率 70.30%;2021 年 1-12 月实现 5 营业收入 338.99 万元,净利润-2,523.25 万元。 (三)苏州宏三 注册地点为苏州市阊胥路 418 号,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法定代 表人廖帆。经营范围:从事电子、通信、计算机方面的高新技术研制 开发;计算机、打印机及网络设备、通信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受设 施)、激光音、视类产品研发、销售;计算机应用软件及系统集成、 文教用品、文化办公机械、仪器仪表销售、技术服务;电子网络工程 设计、设备安装;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代办公司委托的电信业务; 家电回收;家电销售;计算机及相关电子产品的安装、维修服务;电 子产品、安防产品、家用电器及其他日用百货的销售;零售:第一类 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非前置许可类);图书、电子出版物、 音像制品(网上销售)零售;摄影摄像服务;无人机技术开发、技术 培训、承办展览展示;食品销售;文化传播、文化传媒、教育信息咨 询、文化交流策划、商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庆典活动 策划、教育科技产品的销售。 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持有苏州宏三 100%股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苏州宏三经审计的总资产 61,888.37 万 元,净资产 31,096.47 万元,资产负债率 49.75%;2021 年 1-12 月实现 营业收入 3.6 万元,净利润-1,186.56 万元。 (四)无锡宏三 注册地点为无锡市滨湖区马山乐山新村 40 号,注册资本 2,300 万 元,法定代表人廖帆。经营范围:高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计算机软 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通信及广播电视 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及发射装置)的研发、销售;计算 机软硬件、办公用品、办公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产品、电子产品、 安防设备、照相器材、一类医疗器械、珠宝首饰、工艺品、纺织、服 6 装及家庭用品的销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计算机软硬件、电子 产品的安装及维修;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组织策划文化 艺术交流活动;庆典礼仪服务;面向成年人开展的培训服务(不含发 证、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摄影摄像服务;无人机 的技术开发及租赁服务(不含融资性租赁);代办中国电信股份有限 公司无锡分公司委托的电信业务;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书报刊、电 子出版物、音像制品的零售。 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持有无锡宏三 100%股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无锡宏三经审计的总资产 18,298.31 万 元,净资产 10,065.40 万元,资产负债率 44.99%;2021 年 1-12 月实现 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221.39 万元。 (五)徐州宏三 注册地点为南京市玄武区太平北路 106 号,负责人廖帆。经营范 围:高新技术研制、开发;计算机、打印机及网络设备、通信设备、 激光音(视)类产品研究、开发、销售;计算机应用软件及系统集成; 技术服务;电子网络工程设计及设备安装;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电 脑维修;代办电信公司委托的电信业务;电脑回收、家电回收、代理 发展电信业务;计算机及相关电子产品的安装、维修服务;图书、报 刊、音像制品零售;摄影摄像服务;无人机技术开发、租赁服务;承 办展览展示;文教用品、文化办公机械、仪器仪表、一类医疗器械、 电子产品、安防产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个人护理用品、化妆品、 卫生用品、玩具、文化用品、食品、厨房餐厅用品、文具数码、旅游 用品、卧室洁具、珠宝首饰、工艺品销售;教育信息咨询、文化交流 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庆典活动策划、教学设备及软件销 售。 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持有徐州宏三 100%股权。 7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徐州宏三经审计的总资产 33,511.58 万 元,净资产 24,589.17 万元,资产负债率 26.63%;2021 年 1-12 月实现 营业收入 303.63 万元,净利润-151.40 万元。 (六)福建宏三 注册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工业路红庆里 7 号 3 层 E227 室, 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廖帆。经营范围计算机应用软件、 电子技术的研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信设备、家用电器、 文教用品、日用百货、文化办公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的销售及 维修;网络工程设计及安装;对外贸易;废旧物资回收(不含危险品); 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国内版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 像制品批发零售;摄影扩印服务;航空科学技术研究服务;飞行驾驶 培训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 本公司持有浙江宏三 91.82%的股权,浙江宏三持有福建宏三 91.82%股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福建宏三经审计的总资产 31,949.96 万 元,净资产 24,483.69 万元,资产负债率 23.37%;2021 年 1-12 月实现 营业收入 5.25 万元,净利润总额-264.34 万元。 (七)厦门宏三 注册地点为厦门市思明区龙山南路 251 号之八 205 室 A 区 640 单 元,注册资本 1,3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廖帆。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 究和试验发展;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摄影扩印服务;会议 及展览服务;教育辅助服务(不含教育培训及出国留学中介、咨询等 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的教育服务(不含教育培训及其 他须经行政许可审批的事项);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 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软件开发;其他技术 推广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第二类医疗器 8 械零售;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 家用电器批发;文具用品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批发;其他未列明批 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文具用品零售;其他文化用 品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日用家电设备零售;计算机、软件及 辅助设备零售;音像制品零售;通信设备零售;百货零售;第三类医 疗器械批发;其他综合零售;图书、报刊零售;电子出版物零售;第 三类医疗器械零售;其他电子产品零售;酒、饮料及茶叶类预包装食 品零售(含冷藏冷冻食品);其他未列明预包装食品零售(含冷藏冷 冻食品)。 本公司持有浙江宏三 91.82%的股权,浙江宏三持有厦门宏三 91.82%股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厦门宏三经审计的总资产 4,326.72 万元, 净资产 3,100.59 万元,资产负债率 28.34%;2021 年 1-12 月实现营业 收入 0 万元,净利润总额-30.04 万元。 (八)浙江宏三 注册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 398 号东信大厦 2 幢 2 楼,注册 资本 37,598.62 万元,法定代表人廖帆。经营范围:图书、报刊、电子 出版物、音像制品批发零售,省内连锁(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 物经营许可证》)。 智能产品的技术开发,培训服务(不含办班培训), 设备租赁,会展服务,摄影摄像服务,电子通讯、计算机的高新技术 开发;计算机、打印机、网络设备、通讯设备(不含地面卫星接受设 施)、计算机应用软件及系统集成、文教用品、办公用品、仪器仪表、 医疗用品及器械(医疗器械仅限国产第一类及第二类中体温计、血压 计、磁疗器具、家用血糖仪、血糖试纸条、轮椅)、电子产品、通信 产品、防盗监控器材、家用电器、日用百货的销售;电子网络工程设 计、安装;投资咨询,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再生资源回收,计算机 9 及相关电子产品的安装、维修服务。食品销售(凭许可证经营),文 化交流活动策划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会务服务。 本公司持有浙江宏三 91.82%的股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浙江宏三经审计的总资产 109,990.79 万 元,净资产 75,827.03 万元,资产负债率 31.06%;2021 年 1-12 月实现 营业收入 1,500.17 万元,净利润-865.43 万元。 (九)安徽宏三 注册地点为合肥市长江西路 199 号国购广场负一层商 B1-017、商 B1-018 号商铺,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廖帆。经营范围: 高新技术开发:计算机、打印机、网络设备、通信设备研究开发、销 售;计算机应用软件及系统集成;文教用品、文化办公机械、仪器仪 表销售,技术服务;投资咨询;电子网络工程设计、设备安装;电子 计算机技术服务;电脑回收业务,代办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的 电信业务(在协议有效期内经营);家电回收业务;计算机及电子产 品安装、维修服务。代办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委托的联通业务。 第一类医疗器械、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第二类医 疗器械(普通诊查器械;物理治疗设备;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临床 检验分析仪器;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敷料) 的销售。电子产品、安防产品的销售;家用电器的销售;其他日用百 货的销售;其他日用百货的销售;家电安装、维修业务;图书音像零 售、电子出版物零售;国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预包装食品 销售,文化传播,文化传媒,教育信息咨询,文化交流策划,商务服 务,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庆典活动策划,展览展示服务,教育 科技产品的销售;日用百货,个人护理用品,化妆品,卫生用品,玩 具,文化用品,厨房餐厅用品,文具数码,旅游用品,卧室洁具,珠 宝首饰,工艺品销售。 10 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持有安徽宏三 100%股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安徽宏三经审计的总资产 28,628.32 万 元,净资产 17,933.77 万元,资产负债率 37.36%;2021 年 1-12 月实现 营业收入 4.17 万元,净利润-302.80 万元。 (十)山东宏三 注册地点为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 166 号,注册资本 10,2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廖帆。经营范围:高新电子技术研制与开发;计算机、软 件及辅助设备、非专控通信设备、家用电器、文教用品、文化办公机 械、仪器仪表的销售、技术服务及维修;计算机应用软件及系统集成; 电子网络工程设计、设备安装(凭资质证经营);电子计算机技术服 务;进出口业务;家电回收;代理销售中国电信电信卡、3G 网卡业务; 销售:一类医疗器械、体温计、血压计、磁疗器具、家用血糖仪、血 糖试纸条、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百货;图书期刊、音像制品及电子 出版物零售(以上凭许可证经营);摄影摄像服务;民用无人机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租赁服务;展览展示服务。 本公司持有北京宏三 91.92%的股权,北京宏三持有山东宏三 91.82%股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山东宏三经审计的总资产 14,723.13 万 元,净资产 13,135.85 万元,资产负债率 10.78%;2021 年 1-12 月实现 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92.51 万元。 (十一)北京宏三 注册地点为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和平路 23 号 208 室,注册资本 24,743.4 万元,法定代表人廖帆。经营范围:科技开发;计算机系统集 成;销售、维修电子计算机及配件;销售电子产品、通讯器材(不含 卫星地面接收、发射设备)、文具用品、办公设备、仪器仪表、机器 设备、家用电器、医疗器械(不含 II、III 类)、电子体温计、血压计、 11 体重身体脂肪测量器、计步器、血糖仪、中心动脉压评估系统、动脉 硬化检测系统、便携式心电检测仪、日用品;投资咨询(不含中介服 务);出租商业设施(限分支机构经营);回收废旧家用电器;摄影 扩印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承办展览展示。 本公司持有北京宏三 91.92%的股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宏三经审计的总资产 47,946.34 万 元,净资产 40,225.67 万元,资产负债率 16.10%;2021 年 1-12 月实现 营业收入 1215.74 万元,净利润-181.53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在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内提供的担保,授权董事长或相应公 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具体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以实 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系为满足下属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内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及时 掌控其资信状况。同时对非全资子公司担保时,需对方提供反担保, 担保风险总体可控。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并提请股东大 会进行审议、授权。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对外担保业务是基于下属公司生产经营 资金需求,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高经营效率。被担保方均为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同时对非全资子公司担保时,需进行反担保, 担保风险相对可控。公司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事项的审议程 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 整体利益,不存在重大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12 益。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19,0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81.3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 保总额为 331,7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912.07%。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没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