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宏图:ST宏图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2022-09-20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 宏图 公告编号:临 2022-056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信息
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9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
2479 号),公司从经营、财务数据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信息如下:
一、半年报显示,公司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余额分
别为 13.58 亿元、33.46 亿元、31.43 亿元,计提的坏账准备分别为
5.39 亿元、0 亿元、16.06 亿元,除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转回
了 2.59 亿元外,其他相应财务数据与 2021 年年末相比无明显变动。
2021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显示,公司每年与主要供应商与客户重新签
订合作协议,据此公司未对应收及预付款项计提足额坏账准备,待未
来公司流动性危机解决后,继续与供应商及客户保持合作,持续发展
3C 零售连锁业务。
请公司:(1)补充披露与供应商及客户签订合作协议的最新情
况,是否存在未按条款执行、变更条款、解除合作协议、不继续签订
合作协议的情形;(2)说明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转回的具
体原因及依据,涉及的对象名称、期末余额、款项形成的原因、业务
往来交易金额、历史回款、是否为关联方;(3)披露公司流动性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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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解除的进展情况,是否存在相关障碍,若是,请充分提示风险;(4)
充分评估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的坏账风险,确保充分计
提坏账准备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保证财务数据和信
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回复:
(1)补充披露与供应商及客户签订合作协议的最新情况,是否
存在未按条款执行、变更条款、解除合作协议、不继续签订合作协议
的情形
根据公司于 2021 年年末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签订的补充协议,
上述客户及供应商目前与公司均保持联系,合同条款在有效期内,正
常执行。
公司与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前期就主要条款均达成一致意见:不
变更条款、不解除协议,签订的协议持续有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及客户签订的合作协议未发生未按条款执行、变更
条款、解除合作协议、不继续签订合作协议的情形。
(2)说明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转回的具体原因及依据,
涉及的对象名称、期末余额、款项形成的原因、业务往来交易金额、
历史回款、是否为关联方
1)其他应收款-拍品款形成原因、拍卖业务收入确认条件
其他应收款-拍品款形成原因:
在部分拍卖业务中,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无法全额支付给委托
人全部成交款,匡时国际为维护委托人利益及自身的品牌形象,通常
通过银行存款垫付上述款项后对买受人形成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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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业务收入确认条件:
拍卖业务收入确认存在两种情形:一是公司在拍卖成交后,买受
人付清全部款项后,确认佣金为营业收入。二是在存在垫付拍品款的
业务中,在买受人支付全部代垫款项和佣金后,确认相应的佣金为营
业收入。
匡时国际本次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转回金额 2.59 亿元涉及信用
减值损失及坏账准备科目,对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不构成影响。
2)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转回的具体原因及依据:
本期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转回的具体原因:
2022 年上半年公司管理层梳理北京匡时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匡时国际”)业务,对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对应拍品制定相应
追回策略,尽量挽回匡时国际损失:主要针对垫付比例较高(超过成
交价的 50%)的拍品、市场成交相对活跃的拍品、市场相对稀缺的拍
品制定专项沟通策略,通过多种方式收回拍品。
匡时国际与原买受人沟通,确认原买受人暂无法支付匡时国际垫
付款项后,如原买受人同意放弃拍品所有权,公司收回拍品后可作二
次拍卖;如原买受人已付部分款项并有意向继续支付拍卖款项,公司
收回拍品,继续催收,如未在规定期限内付清,公司可将拍品二次拍
卖。
本次转回坏账准备所对应的拍品公司已陆续追回,已追回拍品后
续拍卖事项可由公司控制,公司管理层认为减值迹象已经消除,故结
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转回了坏账准备金额 2.50 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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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另收回其他应收款对应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9 亿元,合计转回
坏账准备金额 2.59 亿元。
本期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转回依据:
前期计提依据:艺术品拍卖板块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项评
价信用风险,对于截止 2021 年末拍品未抵押在公司、且账龄超过 1
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拍品款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本期转回依据:2022 年上半年经过公司管理层积极努力,追回了
本次转回坏账准备所对应的拍品,上述拍品在未取得公司认可的情况
下不得由原买受人处置。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经
管理层研究决定,原先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已不存在,按照拍卖业惯
例,转回原先已计提的坏账准备,继续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并按照其
他应收款-拍品款期末余额 3%确认坏账准备。
3)本报告期涉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转回主要为公司艺术品拍
卖业务板块,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转回金额 2.59 亿元,分类如下表:
单位:元
款项 是否
对象
期末余额 形成 交易金额 历史回款 关联
名称
原因 方
书 画
212,739,117.51 224,630,587.51 11,891,470.00
类
垫付
油 画
15,293,000.00 拍品 15,293,000.00 0 否
类
款
瓷 器
29,476,500.00 31,140,500.00 1,664,000.00
杂项
合计 257,508,617.51 271,064,087.51 13,555,470.00
根据上表,本期艺术品拍卖板块转回坏账准备 2.59 亿元,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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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为上表所列收回前期已拍拍品(作为抵押品)涉及其他应收款-
拍品款 2.58 亿元,转回前期已计提坏账准备 2.50 亿元;其次是收回
前期其他应收款转回已计提坏账准备 0.09 亿元。
(3)披露公司流动性危机解除的进展情况,是否存在相关障碍,
若是,请充分提示风险
为化解公司流动性危机,公司已在积极推进通过司法重整程序解
决自身债务困境,2022 年 4 月 1 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公
司启动预重整程序。目前,公司资产清查、债权申报和预审查等预重
整工作已基本结束,其他各项预重整工作在依法有序开展过程中。预
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批准重整计划前的程序,公司预重整能否
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
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
关情况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充分评估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的坏账风险,
确保充分计提坏账准备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保证财
务数据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截止2022年6月末应收账款余额13.58亿元,计提坏账准备5.39
亿元,计提比例39.69%。
截止2022年6月末预付款项余额33.46亿元,计提坏账准备0亿
元,计提比例0%,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当确实存在
减值迹象时,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截止2022年6月末其他应收款余额31.43亿元,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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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6亿元,计提比例51.10%。
综上,在2022年6月末,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已达到较高
比例,这是在合理评估控股股东债务危机对公司的最坏影响下充分计
提坏账准备。本报告期,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充分评估风险,不需要再
大额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来核算应收账款、预付款
项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等,以预期信用
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
失分别进行计量。对于应收账款及与收入相关的应收票据,未包含重
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公司均按照
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单项评价信用风险。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充分评估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及其他应
收款的坏账风险,确保充分计提坏账准备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相关规定,保证财务数据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二、半年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27 亿元,同比下降
33.18%,实现净利润-0.19 亿元,期末净资产为 0.49 亿元,资产负
债率为 95.61%。其中,工业制造业务营收 4.04 亿元,同比下降
23.59%,归母净利润-2.36 亿元,其中,光电线缆业务营收 2.75 亿
元,同比下降 32.44%,归母净利润 646.76 万元;打印机业务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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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亿元,同比上升 4.78%,归母净利润 291.18 万元;其他因素影
响净利润减少 2.45 亿元。
请公司:(1)结合国内工业制造行业状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
况,说明较 2017 年相比,工业制造业务收入规模大幅下滑的具体原
因,是否符合行业整体发展趋势;(2)结合光电线缆业务的主要产
品类别、销售数量、毛利率、成本费用构成,及同比变动情况,说
明报告期内光电线缆业务营业收入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3)补充
披露导致工业制造业务净利润大幅减少的其他因素的具体情况;
(4)充分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等风险情况,采取合法有效措施改善基
本面,及时提示经营、债务等重大风险。
回复:
(1)结合国内工业制造行业状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
较 2017 年相比,工业制造业务收入规模大幅下滑的具体原因,是否
符合行业整体发展趋势
工业制造板块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营收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亿元
2022 年 1-6 月 2017 年 1-6 月 变动比例
中超控股 26.14 29.99 -12.84%
远东股份 99.65 78.71 26.60%
本公司 4.04 11.07 -63.50%
上表显示公司工业制造板块营业收入本期较 2017 年同期下降
63.50%,与同行业制造企业发展趋势存在差异,主要原因如下:
1)工业制造板块业务转型影响。为提高工业制造板块盈利能力,
2018 年以来公司主动关停部分盈利能力较差的制造业务,2018 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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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公司陆续停止了激光声像分公司业务,并注销了海南分公司、常州
铜业分公司、通信设备分公司,上述业务盈利能力在 2018 年以前就
出现持续下滑,对上市公司的业绩贡献逐年降低,可持续发展能力逐
年降低;上述业务在 2017 年 1-6 月的营收总额为 2.13 亿元,截止
2022 年 6 月制造板块仅保留了电线电缆制造及打印机制造业务。
2)合并范围调整的影响。2018 年 9 月根据公司管理层决策,公
司处置了持有的万威国际有限公司(消费类电子产品制造商)29%的
股权,剩余股权持股比例为 21.42%,丧失了对万威国际的控制权,
2018 年 9 月 30 日起该公司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相应收入不
再计入公司工业制造板块。该公司 2017 年 1-6 月的营收总额为 1.67
亿元,本报告期缺失该公司并表收入,影响收入规模。
3)大股东债务危机影响。2018 年 6 月份以来,大股东债务危机
致使公司资金短缺并未能有效解决,导致公司信用危机,对公司制造
业务在采购端和销售端产生了冲击,原材料的采购数量、国家电网及
地方电网的中标率都不同程度的下降,工业制造板块营收下降。
4)疫情的影响。疫情的反复与持续性,对公司制造板块的影响
较大,疫情对原材料的采购与运输,销售业务的开展都产生了不利影
响,尤其今年上半年上海疫情影响对公司影响很大,公司电缆主要原
材料由上海及周边城市的供应商提供,由于上海疫情的影响,原材料
无法及时送达,主要客户上海电力,由于疫情影响停止招标、配货,
对于公司整体的订单交付产生了影响,从而对 2022 年上半年的收入
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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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合光电线缆业务的主要产品类别、销售数量、毛利率、
成本费用构成,及同比变动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光电线缆业务营业收
入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
光电线缆业务的主要产品类别、销售数量、毛利率、成本费用构
成,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千米
销售数量 毛利率
主要产品 2022 年 1- 2021 年 1- 同比 2022 年 2021 年 同比
6月 6月 1-6 月 1-6 月
全介质自承式
454.825 1680.573 -72.94% 43.43% 33.13% 31.09%
光缆
光纤复合架空
1103.195 1055.569 4.51% -3.69% 14.36% -125.71%
地线
中压线缆 2881.3899 6474.147 -55.49% 10.41% 4.09% 154.64%
控制电缆 581.648 549.78 5.8% 18.77% 8.4% 123.42%
电力电缆 7032.475 12619.907 -44.27% 12.39% 8% 54.88%
单位:元
成本费用构成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同比
原材料 223,666,936.86 364,241,718.27 -38.59%
人工 5,656,346.55 7,026,426.49 -19.50%
折旧 2,108,437.62 2,111,423.72 -0.14%
其他(含运输费) 13,683,264.02 11,167,104.52 22.53%
合计 245,114,985.05 384,546,673.00 -36.26%
报告期内,无锡光电线缆分公司面对疫情反复、进出货物流不畅、
现金流下降等不利因素影响,积极通过加强供应链管理、优化生产工
艺、提高人员工作效率、降低损耗等方式控制生产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光电线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2.75 亿元,较去年同
期下降 32.43%,营业收入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为:
1)疫情反复的影响。2022 年上半年无锡疫情反复,光电线缆分
公司多次停工停产,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造成收入减少。电缆业
务最大的客户上海市电力公司受疫情影响,停止招标、订单匹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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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造成收入减少。
2)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目前进入预重整程序,一定程度上致
使商业信用受限:国网招标评分大幅下降,个别区一票否决,中标数
量与质量下降。多个区域出现紧急要货、停止匹配、止付等情况,导
致收入减少。
3)公司因大股东债务危机引发的流动性危机未得到有效解决,
光电线缆分公司现金流紧张,正常生产经营受到一定限制,造成营业
收入减少。
(3)补充披露导致工业制造业务净利润大幅减少的其他因素的
具体情况
工业制造业务净利润大幅减少的其他因素主要为公司持有的交
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公司母公司主要业务为制造业务,
母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净利润的影响归集在
制造业务板块净利润之中,2022 年 6 月末公司持有的华泰证券及江
苏银行股票本期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为-3.09 亿元,扣除递延所得
税影响,本期减少净利润金额为-2.63 亿元。
(4)充分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等风险情况,采取合法有效措施改
善基本面,及时提示经营、债务等重大风险
公司将以重整为契机,在通过重整程序化解债务并引入增量运营
资金的同时,实施资产重组、管理重组,充分发挥原有业务资质及先
进制造经验,聚焦光电线缆、智能硬件等高端制造业务,并充分利用
原有品牌、资质及渠道优势,推进零售产业向智能硬件等智能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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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业务转型升级,为高端制造业务助力赋能,凭借在该等产业 20
年以上的业务经验、技术沉淀、市场基础、客户积累,加强对外合作,
在治理结构、业务运营、资产架构、人才管理等多个层面进行系统和
全面的升级再造,进一步提升产品技术含量、扩展品类、扩大市场份
额,力争将公司打造成为行业领先的高端制造与供应链企业。
同时,公司充分提示经营、债务等重大风险:
1)经营管理的风险
目前主营业务之一 3C 零售连锁业务正急剧收缩、深化转型,存
在转型不达预期的经营风险。天下支付目前因为未取得牌照续期,目
前尚处于停业整顿期,未来存续经营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目前公司
正处于司法重整程序,未来经营方向、业务架构尚未确定,存在经营
不确定性风险。
2)债务风险
受控股股东债务危机未能有效缓解的持续影响,导致公司及子公
司部分贷款到期难以续贷,出现债务到期未能清偿,部分股权及银行
账户被冻结,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多次轮候冻结,公
司主体及债项信用评级下调,公司流动性不足,如无法妥善解决上述
逾期债务问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面临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
息等,同时会进一步加大公司资金压力。此外,债务问题如果不能妥
善解决,有可能涉及更多诉讼,甚至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
三、公司公告显示,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
三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胞集团)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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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三胞集团立案。2022 年 2 月 15 日,公司债
权人南京溪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
乏清偿能力,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2021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显示,控股股东债务重组预计 2022 年年底进入实
质性重组,公司预计破产重整事项将在 2022 年年底前完成。请公司
结合立案调查及申请破产重整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
等进行信息披露,并充分提示可能存在的相关重大风险。
公司自 2021 年 12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以来,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
调查的同时,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提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
事项尚未有结论性意见。
2022 年 2 月 15 日,公司债权人南京溪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公
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
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2022 年 4 月 1 日,公司收到南京中院《决
定书》[(2022)苏 01 破申 4 号],南京中院同意公司先行启动为期
6 个月预重整工作,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与北京浩
天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联合管理人,组织开展预重整指
导工作。公司预重整期间在预重整管理人的指导下,积极配合在预重
整期间的各项工作并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生产经营工作。
现公司就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破产重整事项及控股股东
债务重组事项可能对公司产生的重大风险作充分提示:
1、如公司因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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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
票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2、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批准重整计划前的程序,公司
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
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
整事项的裁定书,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
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根据《上市规则》
第9.4.1条的相关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
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
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
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
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6、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的重组计划正式表决通过没有
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重组事
项的进展情况,控股股东债务重组推进过程中,如有涉及上市公司的
重大事项,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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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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