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莎股份:关于前次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的补充公告2015-09-03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 2015-045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
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于 2015 年 8 月 28 日和 9 月 1 日分别发布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详见 2015 年 8 月 28 日和 9 月 1 日分别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 2015-043 号
和临 2015-044 号)。其中公告内容第二项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
况中未按规定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本公
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
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
等重大事项。”现将第二项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发
函问询,现将核实情况公告如下
1、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筹
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
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审核同意,本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起复牌。
2、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除上述事项外,截止本公告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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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
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
等重大事项。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
道或市场传闻。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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