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莎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再次补充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015-11-18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再次补充预计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了第八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再次补充预计公司 2015 年日
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现就董事会审议再次补充预计公司 2015 年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议(两名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再次补充预计 2015
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1、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浪莎针织有限公
司之间发生的购买军用袜品交易,即浪莎内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
勤部中标夏袜产品合同金额 618.67 万元。
2、因外贸出口客户与关联方浪莎针织有限公司签订批次产品采
购合同中包含内衣产品,需向关联方浪莎针织有限公司销售外贸产品
(内衣产品),预计不超过 350 万元(折合人民币)。
经审核,本次再次补充预计关联交易标的按合同约定价格定价和
市场原则定价,符合公司实际,未对中小投资者造成损害,我们对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再次补充预计公司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
项的议案》无异议。
独立董事:虞晓锋(签字):
张宜霞(签字):
2015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