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莎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再次补充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5-11-18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再次补充预计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拟提交董事
会审议的关于再次补充预计公司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以下
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公司提交给我们的资料,本次再次补充预计公司 2015 年
日常关联交易是指:①公司全资子公司浪莎内衣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标夏袜产品合同金额 618.67 万元,
因浪莎内衣无袜子产品加工生产设备,需向关联方浪莎针织购买产
品,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中标军用夏袜产品合同交付。②因外
贸出口客户与关联方浪莎针织签订批次产品采购合同中包含内衣产
品,需向关联方浪莎针织销售外贸产品(内衣产品),预计不超过 350
万元(折合人民币)。
我们认为:本次再次补充预计交易标的拟按合同约定价格和市场
原则定价,未对中小投资者造成损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虞晓锋(签字):
张宜霞(签字):
2015 年 11 月 17 日